杭州市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原高级工程师陈根秋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来源:临安区纪委区监委
发布时间:2021-06-01 16:11:10
日前,经杭州市纪委市监委批准,临安区纪委区监委对杭州市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原高级工程师陈根秋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根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将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他人支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
陈根秋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临安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陈根秋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由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陈根秋简历:
陈根秋,男,汉族,1966年10月15日出生,浙江杭州人,1987年7月参加工作,1998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本科学历。
1995年4月至2021年2月,临安市建设局规划一科副科长;临安市建设局规划科副科长;临安市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副科长;临安市规划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科长;临安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临安基础设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杭州市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科长;杭州市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高级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