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原拱墅区大关街道党工委委员陈潇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来源:拱墅区纪委区监委
发布时间:2021-07-13 16:50:42
日前,经杭州市纪委市监委批准,拱墅区纪委区监委对杭州市原拱墅区大关街道党工委委员陈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陈潇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背离初心使命,沉迷网络赌博,心态失衡,底线失守,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消费卡及接受宴请和娱乐活动等安排;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经商办企业、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工作时间参与网络赌博;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陈潇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拱墅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拱墅区委批准,决定给予陈潇开除党籍处分;由拱墅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简历:
2010年9月至2021年1月,陈潇先后担任杭州市拱墅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祥符中队科员、上塘中队教导员、杭州市拱墅区城市管理局团工委书记(2015年9月至2016年10月,在共青团中央挂职)、杭州市拱墅区祥符街道党工委委员、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街道党工委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