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杭州市纪委市监委批准,西湖区纪委区监委对西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三墩中队原中队长陈敏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陈敏丧失纪法底线,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礼卡、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娱乐活动;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为本人谋取私利;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赌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陈敏身为中共党员、公职人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涉嫌受贿犯罪,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应当予以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杭州市西湖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陈敏开除党籍处分;由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陈敏简历:
陈敏,男,汉族,1976年11月出生,浙江杭州人,1999年3月参加工作,1996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文化。
1999年3月至2021年7月,西湖区市容环境卫生监察大队管理员;西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管理员;西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转塘中队中队长;西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北山中队中队长;西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古荡中队中队长;西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三墩中队中队长;西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三墩中队中队长、一级主任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