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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富阳区交通运输局原正处级干部王宁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来源:富阳区纪委区监委      发布时间:2021-10-11 09:23:59

日前,经杭州市纪委市监委和富阳区委批准,富阳区纪委区监委对富阳区交通运输局原正处级干部王宁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王宁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反政治纪律和规矩,干扰巡察工作,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将应当由本人支付的费用由他人承担;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违规指使下属陪护亲属;违反社会公德;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国有资金,数额巨大;利用职务便利在公交车辆采购、业务款结算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

王宁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十九大后仍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杭州市富阳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富阳区委批准,决定给予王宁开除党籍处分;由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王宁简历:

王宁,女,汉族,1961年4月生,在职大专学历,中共党员。曾任富阳市交通局党委委员、富阳市公路运输管理所所长、富阳市公路稽征所所长、富阳市汽车维修行业管理所所长、富阳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富阳市交通局助理调研员、富阳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富阳市(区)交通运输局副处级干部,富阳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杭州市富阳区交通运输局副处级干部、杭州富阳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杭州市富阳区交通运输局副处级干部、杭州富阳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杭州市富阳区交通运输局副处级干部;杭州市富阳区交通运输局正处级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