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拱墅区康桥街道蒋家浜社区原党委书记王志鹏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来源:拱墅区纪委区监委
发布时间:2021-10-22 13:13:11
日前,杭州市拱墅区纪委区监委对拱墅区康桥街道蒋家浜社区原党委书记王志鹏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王志鹏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王志鹏身为中共党员和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严重违犯党纪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拱墅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王志鹏开除党籍处分,收缴违纪所得,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王志鹏简历:
王志鹏,男,汉族,1975年11月出生,高中文化程度,中共党员。曾任拱墅区康桥街道蒋家浜村委委员;拱墅区康桥街道蒋家浜社区党委副书记兼经济合作社副董事长;拱墅区康桥街道蒋家浜社区党委书记兼经济合作社副董事长;拱墅区康桥街道蒋家浜社区党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