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杭州市纪委市监委和富阳区委批准,富阳区纪委区监委对富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二级调研员蒋培言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蒋培言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毫无纪法意识,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消费卡;违规接受旅游活动安排;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隐瞒不报;纵容、默许子女利用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钱款;亦官亦商,违反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搞权色交易;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违反社会公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
蒋培言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十九大后仍不思改、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杭州市富阳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富阳区委批准,决定给予蒋培言开除党籍处分;由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简历
蒋培言,男,汉族,1964年6月出生,大学文化,中共党员。曾任富阳市人民武装部副部长,富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委员,党委委员、副局长,富阳市建设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富阳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富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研员,二级调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