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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杭州市萧山区河庄街道调研员陈金康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来源:钱塘区纪委区监委      发布时间:2022-01-21 17:07:41

日前,经杭州市纪委市监委和钱塘区委批准,杭州市钱塘区纪委区监委对原杭州市萧山区河庄街道调研员陈金康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陈金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消费卡;违反社会公德;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款,数额巨大;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筹建审批、承接业务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数额巨大。

陈金康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钱塘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钱塘区委批准,决定给予陈金康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陈金康简历:

陈金康,男,汉族,1956年2月出生,中专文化程度,中共党员。曾任萧山市头蓬镇党委委员,萧山市新湾镇党委委员,萧山市新湾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萧山市河庄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杭州市萧山区河庄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萧山区河庄镇党委副书记,萧山区河庄镇调研员,萧山区河庄街道调研员。2016年7月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