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警示教育全区广大党员干部,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防止“四风”问题反弹,现将6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通报如下:
1、三墩镇三坝社区原党支部副书记姜绍祖贪污、受贿、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问题。2007年底至2012年1月,姜绍祖在担任三墩镇三坝社区党支部副书记、社区居委会主任期间,利用协助政府从事塘北地块、同人广场项目征地拆迁工作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好处费24万元,并伙同他人贪污拆迁补偿款88.3万元,其个人实得20万元;利用担任三坝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的职务便利,在合作社开发项目当中收受他人好处费190万元。2012年6月姜绍祖被开除党籍;因犯贪污罪、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8万元。
2、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原三墩执法中队党支部委员、中队长柴国明受贿问题。柴国明在担任西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三墩执法中队中队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于2010年9月至2012年1月,多次收受违章建筑搭建人员及土方土建老板所送的好处费共计50万元。2012年6月,柴国明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万元。
3、蒋村街道环境卫生管理所原党支部书记、所长张忠根贪污问题。张忠根在担任杭州市西湖区蒋村街道环境卫生管理所党支部书记、所长期间,利用其负责蒋村街道辖区内道路清扫保洁业务管理、发包以及相关保洁业务费用的审核支付等职务便利,于2012年1月至2012年5月,以虚报多支费用的方式,先后5次套取现金,共计103余万元,并占为己有。2013年9月张忠根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万元。
4、转塘街道金家岭村原党支部书记胡云贵受贿问题。胡云贵在担任西湖区转塘镇金家岭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其协助人民政府对金家岭村集体土地征地拆迁的职务便利,收受金色年华老年公寓项目开发建设单位所送的15万元。2014年9月胡云贵被开除党籍;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万元。
5、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政科原科长陈官富滥用职权、贪污问题。2005年,陈官富在担任副科长(主持工作)期间,伙同他人虚构事实捏造资料违规办理三墩镇兴隆桥90号公房房卡2张;被征地拆迁后于2008年至2013年期间,陆续骗领拆迁补偿费、过渡安置费共计41万余元,其中陈官富实得22万余元,后退清全部违法所得。2014年9月陈官富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因犯贪污罪、犯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万元。
6、黄龙股份经济合作社驻杭州聚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原办公室主任、会计陈兰英挪用资金问题。2014年,陈兰英利用担任杭州聚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会计的职务便利,未经合法批准,私自挪用杭州聚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资金56万元,用于投资,事后陆续退还上述挪用资金。2015年6月陈兰英被开除党籍;因犯挪用资金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党的十八大以来,西湖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状况比以往虽有明显好转,但以上6起典型案例反映出,一些基层党员干部在执法、监督、服务领域和征地拆迁、“三资”管理等方面的违纪违法问题仍然突出,损害群众权益,侵蚀党群干群关系,为群众所深恶痛绝。全区各级党员干部尤其是基层党员干部务必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各级党委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整治任务,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维护好群众利益。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把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纪律审查的重要内容,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一案双查”,层层传导压力,运用典型案例,深入剖析,举一反三,充分发挥震慑和警示教育作用,取得让群众比较满意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