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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阳区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
来源:杭州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5-10-15 08:54:54

  近日,区环保局纪检组严肃查处了局下属江南环保所环境监察员虞平收受礼金、富春江环保所环境监察员赵峰违规借款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为警示教育全区广大党员干部,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防止“四风”问题反弹,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1、区环保局江南环保所环境监察员虞平收受礼金问题。2015年3月至8月期间,虞平先后向其监管服务企业2次收受礼金共计人民币4000元。2015年9月,区环保局给予虞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区环保局富春江环保所环境监察员赵峰违规借款问题。2014年1月至2015年8月期间,赵峰利用担任江南环保所和富春江环保所环境监察员的职务影响,违反廉洁自律相关规定,违规向其监管服务的6家企业进行借款共计10万元,事发后其已归还借款。2015年9月,区环保局给予赵峰行政记过处分。

  以上两起案例均严重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区有关规定要求。对上述两起案件的查处,充分体现了区环保局党组、纪检组认真履行“两个责任”,旗帜鲜明地反对“四风”,执纪必严、违纪必纠的态度和决心。中秋、国庆将至,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在思想上、行动上警觉起来,落实好“两个责任”,看好门、管好人,严防违纪违规问题发生,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

  一是强化宣传教育,做到行有所止。全区各单位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充分认识“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和反复性,进一步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坚定性、自觉性,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结合“三严三实”教育活动,强化警示教育和谈话提醒教育力度,利用班子会议、党员干部大会以及各种宣传平台,把通报精神传达到每位党员干部。

  二是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抓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通过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切实解决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上紧下松,执行力度层层递减的问题,真正使制度规定落地生根。

  三是切实履行纪委监督责任,持续强化正风肃纪。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切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主责主业。要坚持越往后越严的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理。不姑息、不迁就、不护短,敢于亮剑,坚决查处不收敛、不收手等顶风违纪行为,加大“一案双查”力度,对典型案例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增强警示教育效果,确保“两节”期间风清气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