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城区停车收费中心违规发放福利问题的通报
来源:上城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6-02-18 09:06:34
2014年1月至10月,区停车收费中心借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节日慰问名义,多次以超市卡的形式违规发放给12名街道机关事业人员,构成违反廉洁纪律错误。林志祥作为区停车收费中心法定代表人,负直接责任。楼志刚作为区城管局副书记、分管区停车收费中心的副局长,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监管不力,负主要领导责任。林国平作为时任区城管局党委书记、局长,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负主要领导责任。12名街道机关事业人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从区停车收费中心领取福利。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组部《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和《杭州市机关工作人员作风和效能问责办法》等相关规定,给予林志祥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楼志刚告诫处理,期限6个月;给予林国平告诫处理,期限3个月;给予徐晓、罗立中、封佳本、张伟、张品华、姚志强、王学荣、金志惠、徐国兴、徐晓峰书面诫勉处理,期限6个月;给予陈建伟、陆吉胜通报批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