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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德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
来源:建德市纪委      发布时间:2016-04-27 10:14:53

近日,建德市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

1、市档案局(馆)原局(馆)长王雪霖违规发放补贴问题。 2013年1月至9月,经时任市档案局(馆)局(馆)长王雪霖同意,由从事档案整理业务的某公司出资,先后五次给市档案局(馆)全体干部职工发放补贴,累计金额63500元。其中王雪霖个人获得5500元。王雪霖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个人违纪所得予以收缴国库。

2、洋溪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严华,市城东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总经理高雪坤违规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问题。2015年12月,市城东公司总经理高雪坤在开会时向严华等人建议,原分管领导洪某某等人调离,采用聚餐方式欢送,严华未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加以制止。2015年12月30日,市城东公司办公室工作人员叶某某联系饭店、通知聚餐人员,餐费1500元由严华现金支付。后叶某某将聚餐费用报销并还给严华1500元。严华、高雪坤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案发后相关费用已退缴市城东公司。

3、杨村桥镇梓源村原党委书记陈慧娟、村主任胡志平、村监会主任唐水生、村报账员唐富生等人套取征迁补偿款问题。2015年2月,陈慧娟与胡志平、唐水生、唐富生等人商议,于2015年5-8月期间,通过虚构征迁假名的方式套取杭黄高铁征迁补偿款100余万元,用于发放村干部误工补贴、冲抵无法入账的招待费及其他支出等。陈慧娟、胡志平、唐水生分别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唐富生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处分,梓源村村干部及报账员领取的违纪款全额退缴杨村桥镇财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