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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6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来源:杭州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7-08-18 09:36:15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警示教育,现将6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萧山区浦阳镇桃湖村原党委书记李幼传、原党委委员孙庆根克扣困难群众住房救助款问题。2013年,李幼传在代领了桃湖村村民李某某“困难群众住房救助款”后,将30600元救助款中的600元克扣用于村党委、村委会和村经联社班子吃饭消费,余下30000元交由孙庆根用于支付李某某住房修缮款。孙庆根在支付了相关修缮款项后,将剩余的8000元中的5000元交给李某某,提议并经李幼传同意克扣3000元用于村党委、村委会和村经联社班子吃饭消费。李幼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孙庆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富阳区万市镇田源村原党委书记汪银闺、原村委会主任钱军违规分配失地保险指标问题。2013年至2015年,田源村未经村两委集体研究和村民代表会议讨论,擅自将9个失地养老保险指标分配给部分村两委成员的亲属和本村村民,造成不良影响。汪银闺、钱军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桐庐县江南镇横山埠村原党总支书记钱柏军伙同他人截留农民大病保险金、克扣住房救助款等问题。2006年至2013年,钱柏军伙同他人,将横山埠村农民6年的大病保险村民自缴部分资金共计316860元截留,用于冲抵村里招待费等开支。2008年至2013年,钱柏军伙同他人,克扣横山埠村村民王某某等人的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款共计59250元,用于村务支出。2012年至2013年,钱柏军伙同他人,通过虚增横山埠村二级机埠改造项目招标价格骗取上级资金补助款,并将其中的12万余元用于冲抵村里招待费等开支。钱柏军还存在其他违纪违规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4.淳安县安阳乡范家村原党支部书记余炳土侵占茶叶发展补助资金等问题。2002年,余炳土在任赛里村(2007年并入范家村)党支部书记兼主任期间,在未征得村两委干部和村民代表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与赛里村村委签订了黄家坞苦丁茶基地15年承包合同。2010年、2011年,余炳土通过联乡结村帮扶单位向县残联争取到茶叶发展补助资金两笔共3.5万元。2011年12月,余炳土在没有继续种植茶叶的情况下,根据之前承包合同中的约定领取了该3.5万元。2014年1月,余炳土将3.5万元现金退还到村集体账户。余炳土还存在其他违纪违规问题,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5.建德市三都镇大唐村原党总支书记何茂刚截留挪用帮扶资金等问题。2013年,为争取建德市农办2万元低收入香榧种植户的帮扶资金,何茂刚安排报账员上报种植户名单。补助款到账后,何茂刚发现上报的名单均为香榧种植大户,而不是低收入农户,就与时任村主任唐某某商量,决定这笔钱不发给农户,而是用于支付村里无法入账的走访开支。何茂刚还存在其他违纪违规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临安岛石镇茶亭村原党总支书记周柯红侵占残疾人补助款问题。2013年1月,周柯红从岛石镇残联领取残疾人周某某2012年残疾人补助款取款单后,直接到岛石信用社将1000元补助款取出,直到群众上访时仍未交付于周某某。周柯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问题的查处,说明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依然存在,特别是截留挪用、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等问题仍然多发易发,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影响党和政府形象,侵蚀党的执政基础,必须从严从快查处。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扛起扶贫工作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扶贫攻坚决策部署,督促各职能部门加强对扶贫政策、项目、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瞪大眼睛、拉长耳朵,重点查处贯彻中央和省、市扶贫工作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坚决纠正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扶贫工作、做表面文章的问题,树立起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鲜明导向;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强占掠夺等问题,既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又要对扶贫工作失职失责的党委纪委“双问责”,确保扶贫政策和资金项目惠及贫困群众,经得住历史的检验。



中共杭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