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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墅区纪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拱墅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7-12-28 12:18:27

现将拱墅区近期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研员张维军违规收受礼卡问题。2013年至2017年,张维军多次收受多家监管企业负责人所送超市充值卡,共计价值52000元。鉴于张维军在组织函询时,能主动交代组织尚未掌握的问题并上交违纪所得,对其从轻处分。张维军受到严重警告处分。

2.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投诉中心主任程琪违规收受礼卡问题。2013年至2017年,程琪多次收受多家监管企业负责人所送超市充值卡,共计价值16500元。1994年程琪曾因贪污错误受到降级处分。程琪受到严重警告处分。

3.大关街道城市管理科原科长汪凌华违规收受礼卡及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问题。2012年至2016年,汪凌华多次收受多家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超市充值卡,共计价值30000元。2017年5月至6月,汪凌华两次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汪凌华还存在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的行为。汪凌华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

4.大关街道西一社区工作者董晓红违规收受礼卡及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15年至2016年,董晓红在大关街道城管科受委托从事公务期间,两次收受两家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超市充值卡,共计价值4000元。2017年5月至6月,董晓红两次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董晓红受到严重警告处分。

5.祥符街道财政财务科科长钱立建违规收受礼卡问题。2012年至2017年,钱立建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超市充值卡,共计价值21300元。鉴于钱立建在组织初核期间,能积极配合审查,主动讲清问题并上交违纪所得,对其从轻处分。钱立建受到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5起典型问题,有的收受礼卡,有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有的还存在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的行为,且大都发生在2013年以后,属于典型的顶风违纪行为,说明“四风”问题积习甚深,防止反弹回潮任务依然艰巨。全区党员干部一定要从这些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严于律己,自觉做到令行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