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美丽西湖建设,释放向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宣战的强烈信号,强化反面典型的警示震慑作用,进一步提振全区干部队伍精气神,近日,杭州市西湖区通报了1起“三不”问题典型案例:
西湖区双浦镇副镇长、镇级河长任飞雄、小江社区主任、村级河长袁长顺等人在治水工作中监管不力问题。2018年8月1日,杭州电视台综合频道《今日关注》播出了《西湖双浦:Ⅲ类水河道秒变“颜料河”》的报道。经查,六号浦水质变化原因系小江社区村民郑桂兰未按规定报备,于7月25日凌晨5时私自将自家鱼塘污水排放至事发河段。水质突发变化的原因虽系养殖户未按养殖水塘排放报备规定私自排放养殖污水,但双浦镇、小江社区两级河长均负有巡查及监管的职责,因工作监管不力,导致问题发生,负有责任。2018年8月9日,经西湖区监委委务会审议,并报区委同意,决定对双浦镇副镇长任飞雄、小江社区书记俞国华、小江社区主任袁长顺诫勉处理,并予以全区通报批评。
通报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此为鉴、汲取教训,进一步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全力履职尽责。各级“河长”要率先垂范、带头履责,充分发挥“排头兵”作用,全天候、全覆盖、不间断巡查,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责任不松,坚决抓好问题整改。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强作风效能督查,严肃处理“三不”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为坚决打赢治水攻坚战提供坚强的作风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