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区通报2起党员干部醉驾案件
来源:西湖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8-09-14 11:40:27
1.杭州市西湖区云栖小镇管委会转塘科技经济开发有限公司工程部经理陈华醉驾案。2017年7月26日20时45分许,陈华饮酒后驾驶牌号为浙AC631W号丰田牌小型轿车,沿本市西湖区云河街由东向西行驶至云河街杭新路口以西约400米处时,被交警部门查获。经检测,显示其酒精含量为140.4 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2017年8月23日,陈华因犯危险驾驶罪被西湖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2018年6月4日杭州市云栖小镇管委会给予其免职处分。
2.杭州市西湖区投资集团工程部部长毛宇航醉驾案。2017年12月22日晚,毛宇航饮酒后驾驶牌号为浙A5LT13的小型轿车,沿本市西湖风景名胜区梅灵北路由南向北行驶至灵隐路口时与两辆停在路口等信号灯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随后被交警部门查获。经检测,显示其酒精含量为128㎎/ml,已经达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2018年3月22日,毛宇航因危险驾驶被西湖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2018年5月24日,中共西湖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给予其留党察看一年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