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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阳区通报4起“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典型问题
来源:富阳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8-09-17 15:20:07

1、区环保局、里山镇人民政府相关人员对环境保护工作监管不力问题。2015年7月,区环保局对杭州七彩锻造有限公司未经环保审批擅自投入生产的问题作出责令停止生产并处罚款的处罚。该公司铸造车间停产后,未对厂区内残留的化学生产原料进行规范处置和设置防护措施,导致大雨后酸性液体外溢,严重污染周边水体,该事件被浙江卫视《今日聚焦》栏目曝光,产生不良影响。区环保局作为环境监察的职能部门,对事件的发生存在监察监管不力问题;里山镇人民政府作为环境保护工作的属地主体责任单位,对事件的发生存在风险隐患研判和监管不力问题。2018年8月,区环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郎晓波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并调整职务为灵桥镇副调研员;里山镇副镇长刘林峰受到政务记过处分;其他4名责任人分别受到政务记过、通报等问责处理。


2、区城管局银湖中队中队长蒋国全对工程渣土处置监管不力问题。2018年3月,两家企业向区城管局银湖中队提出工程渣土处置申请,银湖中队在未进行现场踏勘的情况下审批同意,并在审批后未进行有效监管,导致实际倾倒渣土量严重超出审批量。蒋国全作为银湖中队中队长,对工程渣土处置监管存在工作失职问题。2018年7月,蒋国全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3、区民政局募捐办主任王群、富阳工贸置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陈华对工程项目管理不到位问题。经审计发现,富阳社会福利中心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存在项目管理不严、部分工程变更未按规定审批、灯具采购不够规范等问题,王群作为业主单位管理人员、陈华作为项目代建单位管理人员,存在履职不力、项目管理不到位的问题。2018年5月,王群、陈华均受到诫勉问责处理。


4、区交通局道路运输管理处稽查机动中队管理员俞健军工作推诿问题。俞健军身为区综巡办道路环境专项整治小组小分队队长,对布置的工作存在推诿的问题,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2月,俞健军受到通报问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