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建德市纪委查处并通报了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
2014年5月至2017年1月期间,大同镇江头村原党总支书记蔡益和、村主任张水清多次组织或同意村两委干部用集体资金支付吃喝款项;带领村两委成员及村聘用人员外出考察学习期间,用集体资金给外出考察人员购买土特产。蔡益和、张水清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且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9月,蔡益和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张水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已全额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