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安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的通报
来源:临安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8-09-21 15:20:19
1.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童根华违规收受他人礼金等问题。2016年至2018年年初,童根华在担任城市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期间,先后3次由本人或者通过其妻子违规收受汪某某所送现金共计2.5万元。另存在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的问题,其分管领域较短时间内连续出现多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2018年9月,童根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按程序免职处理。
2.临安区安康医院原党支部书记、院长虞增法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4年1月至2015年12月,虞增法在担任临安市精神病防治站党支部书记兼站长、临安市安康医院党支部书记兼院长期间,以“2013年度各类人员补贴经费”等名义,先后6次向本人及本单位部分职工违规发放津补贴共计16.38万元,其本人违规领取2.78万元。2018年9月,虞增法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临安区信访局副局长许登攀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利问题。2015年10月,时任清凉峰镇副镇长许登攀非法收受服务管理对象金某所送现金6000元,并在金某承包的“临安市昌化溪清凉峰段治理工程”造价审计过程中为其谋取利益。2018年9月,许登攀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