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阳区纪委、区监委通报3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来源:杭州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8-11-16 10:42:20
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持续发挥教育、警示和震慑作用,近期富阳区通报3起典型案例:
1、常安镇横槎村原党委书记兼村委主任何建强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问题。2012年,横槎村实施村公寓楼项目,总造价1200余万元。项目招投标后,时任常安镇横槎村党委书记兼村委主任何建强出面与中标单位浙江华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协商,由时任该村党委委员吴伟军转包该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吴伟军先后多次送给何建强人民币共计40余万元。2018年2月1日,何建强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吴伟军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移交公安机关查处。
2、常安镇小剡村原党委书记李希国等人虚构农户拆房协议套取集体资金问题。2014年,在时任小剡村党委书记李希国的要求下,村党委委员李华儿、报帐员李胜明虚构了8户“三改一拆”拆房协议,套取侵占集体资金65.24万元。2018年5月3日,李希国、李华儿、李胜明三人因涉嫌职务侵占,移交公安机关查处。
3、新登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干部陈满来违规从事营利活动问题。2009年至2014年间,陈满来利用职务便利或职务影响,通过亲属出面等形式,承揽新登镇长兰村洪塘坞土地复垦项目、长兰村石灰厂地块土地整理项目等多个工程。2018年4月13日,陈满来因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