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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安区纪委监委关于澄清4起不实信访举报的通报
来源:杭州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9-03-28 11:28:46

为进一步规范信访举报秩序,鼓励实事求是检举控告,旗帜鲜明为受到不实举报和诬告陷害的单位和党员干部澄清正名,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现将4起不实信访举报案例通报如下:

一、关于澄清反映板桥镇政府克扣困难群众住房补助款问题的不实举报

2018年7月,群众实名反映板桥镇政府克扣豆川村困难户蔡某某住房补助款,应补12000元,实际只发放4000元的问题。经查,2015年,板桥镇豆川村村民蔡某某户因家庭困难,申请农村困难群众住房补助。经区住建局审批核准,给予该户12000元的农村困难群众住房补助。按照流程,该款项应直接打入蔡某某户银行帐户,但蔡某某未提供有效的银行帐号,导致无法正常汇款。在此情况下,区住建局和板桥镇联系,商议将该款项打入板桥镇政府帐号。板桥镇在与豆川村联系后,由蔡某某提供有效银行账号,板桥镇政府于2016年2月3日将12000元汇入蔡某某银行帐号。蔡某某本人亦确认收到上述12000元补助,不存在12000元补助款实际只收到4000元的情况。反映问题不实,现予以澄清。

二、关于澄清反映於潜镇自由村120万元应保湾果树山租赁款不入村账问题的不实举报

2018年9月,有群众实名反映於潜镇自由村果树山租赁款,共30年租金(2012年3月至2042年3月)120万元的款项一直未入村集体账户,不知去向的问题。经查,2012年1月,经於潜镇自由村五组各户主表决,同意将该组应保湾原果树山租赁给管某某,并签订《果树山租赁协议》。但协议约定的租赁期为10年(2012年3月15日至2022年3月15日),租金为前五年每年4万元,后五年每年5.5万元,并非反映中提到的承包期30年租金120万元。2012年至2018年,承租人均按协议规定,逐年向自由村经济合作社交纳租金,共计31万元,并不存在120万元的果树山租赁款未入村集体账户的情况。反映问题不实,现予以澄清。

三、关于澄清反映湍口镇中心卫生院院长张旭平在新招乡村医生过程中收受礼金问题的不实举报

2018年12月,有群众实名反映湍口镇中心卫生院院长张旭平收受张某某所送1万元礼金将其招聘为乡村医生的问题。经查,湍口镇雪山村因地处高山偏远,且乡村医生用人紧缺,该村一直未配备乡村医生。2014年下半年,雪山村村委会主任钭某某主动联系具有乡村医生行医资格的张某某拟聘其担任雪山村乡村医生。经卫计局审核同意,张某某被聘为雪山村乡村医生并到岗履行职责。2018年下半年,因雪山村卫生室改建为文化大礼堂,卫生室暂停工作,张某某以乡村医生身份被安排至湍口镇卫生院工作,并兼顾雪山村慢性病管理工作。经查,张旭平未参与张某某担任乡村医生的招聘工作,也不存在收受张某某1万元礼金的情况。反映问题不实,现予以澄清。

四、关于澄清反映杭州市临安区公交公司驾驶员因未送礼被开除问题的不实举报

2018年2月,有群众实名反映杭州市临安区公交公司驾驶员杨某某因未向公司送礼被开除的问题。经查,杨某某原系临安市怡和劳务有限公司的劳务派遣工,2011年12月20日起在原杭临公交公司(现已合并至杭州市临安区公交公司)担任驾驶员。2015年10月,杭临公交公司因经营需要,推荐其去原临安市城市公交公司(现已更名为杭州市临安区公交公司)担任驾驶员,因杨某某当时考虑到自身身体等原因不愿去,所以公司根据劳动合同约定,于2015年11月1日起与杨某某解除劳动关系,将其退回临安市怡和劳务有限公司,并补偿18552元。杨某某本人也表示不存在因未向公交公司送礼而被开除的情况。反映问题不实,现予以澄清。

以上澄清的不实举报中,有的是因为举报人道听途说而造成不实举报;有的是因为举报人不清楚相关情况或不熟悉有关政策而造成错告他人;有的是因为举报人凭个人猜测而造成诬告他人。这样的不实举报是对信访权利的滥用,是对群众监督的曲解,是对正风反腐的阻挠,不仅打击了坚持原则敢于担当的好干部,更是损害了一个地方的政治生态,必须坚决予以反对和纠正。

当前,全区上下正在按区委全会关于奋力实现美丽幸福新临安建设大跨越决策部署,全力以赴狠抓落实,迫切需要一大批勇于担当、敢于负责的党员干部肩负起改革发展的重任。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旗帜鲜明为干事创业者撑腰,为担当作为者鼓劲,引导党员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大对诬告陷害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不实举报要及时予以澄清,对诬告陷害行为要依纪依法进行严厉打击,并予以通报,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为履职尽责、敢于担当、奋发有为的干事创业良好环境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