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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庐通报2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
来源:杭州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9-03-29 11:30:19

日前,杭州市桐庐县纪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2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

1.桐庐县城南街道乔林村党总支书记邢伟勇、村监委主任柯国富发现工程质量不达标后,督促整改不认真等问题。2014年,城南街道乔林村实施公墓道路、挡墙工程项目。时任该村党总支书记邢伟勇、村监委主任柯国富在发现该工程存在质量不达标,且擅自增加工程量等问题后,未认真履行监管责任,致使施工单位弄虚作假、敷衍整改。该工程结束后,因质量不达标、验收走过场等问题被群众举报,造成不良影响。后经县投资审计中心复审,复审价核减56.1756万元,核减率53.49%。2018年10月25日,城南街道给予邢伟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柯国富党内警告处分。

2.桐庐县分水镇小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工作人员陈建法履行监管职责不力,未发现施工单位未按图施工、报审材料“虚高冒算”等问题。2017年,分水镇实施牛塘坞、棉花坪2个“旱改水”项目,分水镇小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陈建法作为项目现场责任人,不认真履行监管责任,未发现施工单位未按图施工、报审材料“虚高冒算”等问题。经审计,牛塘坞“旱改水”项目审定价核减109.3492万元,核减率29.62%;棉花坪“旱改水”项目审定价核减108.7285万元,核减率29.05%。2018年12月28日,分水镇给予陈建法诫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