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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阳区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杭州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9-04-27 12:56:25

为进一步加强五一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查处力度,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富阳区纪委监委将今年以来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常绿镇中心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章洪明利用外出交流研讨之机组织公款旅游问题。常绿镇中心小学于2018年6月23日至24日由校长章洪明带队,学校校务成员及毕业班教师14人赴淳安县威坪镇中心小学进行学校管理和毕业班教学工作交流研讨活动。6月24日经教师提议,后经校务会讨论同意,将原定行程改为游览千岛湖景区,旅游费用合计人民币1820元在单位列支。2019年4月,章洪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区第一人民医院胸外科副主任俞晓军违规收受礼卡问题。2016年至2017年,俞晓军两次违规收受患者家属所送的超市卡,价值人民币5000元。2019年2月,俞晓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春江街道临江村党委委员何军民违规收受礼卡礼品问题。2014年,何军民违规收受本村村民所送的5000元加油卡和6条“花利群”香烟,香烟价值人民币4500元。2017年,何军民违规收受本村村民所送的4条“花利群”香烟,价值人民币3000元。2019年2月,何军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