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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5起问责典型问题的通报
来源:杭州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9-12-24 15:00:15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现将近期查处的5起问责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上城区南星街道美政桥社区党委书记房建霞因下属占用失业人员个人资金被问责。2018年11月至2019年10月,南星街道美政桥社区失业专管员吴经纬虚构劳动保障政策,以代缴社保资金为由,占用社区失业群众个人资金,后受到解聘处理。在立案调查期间,南星街道监察办公室于2019年7月向社区明确要求,停止吴经纬经手的所有业务工作。但事后,社区以人手不足、工作无人接手为由,未及时终止吴经纬的失业管理工作,导致吴经纬在2019年10月10日至25日期间,又占用21名失业群众个人资金。2019年11月,因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房建霞受到诫勉处理。

2.下城区武林街道党工委书记唐国宏等人因本单位审计回复弄虚作假、公车油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被问责。2019年6月,武林街道在回复区审计局关于审计发现武林街道执法中队公务用车同一日内多次加油问题时,不如实反映无法查明事实的情况,却安排离职人员虚假承认用公务油卡给私家车加油,编造事实回复审计调查。2019年11月,因对街道执法中队油卡管理不规范负有领导责任、对回复问题弄虚作假负有直接责任,街道执法中队中队长胡荣华受到通报处理;因履行“一岗双责”不力、且安排下属胡荣华回复问题弄虚作假,街道副主任林建军受到诫勉处理;因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街道党工委书记唐国宏受到批评教育处理。

3.萧山区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倪国平,党委副书记、副局长肖伟飞,副局长戴柳英等人因本单位办公用房超标问题被问责。2018年12月初,萧山区委巡察机构在巡察中发现区司法局机关各科长办公室及部分下属司法所所长办公室存在办公室面积超标问题。2019年6月,因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倪国平、肖伟飞分别受到责令检查、批评教育处理;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作为分管纪检工作的局领导戴柳英受到批评教育处理。

4.富阳区商务局原党委副书记盛如祥、副处级组织员余冰等人因下属单位多次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被问责。2014年至2018年期间,富阳区商务局下属单位区粮食收储公司多次发生违规发放福利、违规公款旅游、超标准接待及公款吃喝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公司党总支副书记、经理高明华等7人受到党纪处分。盛如祥、余冰先后作为时任分管局领导,未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对分管联系单位教育、监管不力。2019年8月,盛如祥、余冰分别受到诫勉、通报处理。

5.建德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处长吕建清因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问责。2019年2月,建德市道路运输管理处财务科科长兼会计包渌琼利用职务之便,违反财务管理制度,将出纳的部分职能归于自己行使,以虚列人员套取工资、奖金和补贴的手段,侵吞公款共计人民币307万余元,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吕建清作为运管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财务工作疏于管理,存在履职不力问题。2019年10月,吕建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5起典型问题,有的是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不力,对本单位本系统人员教育监督管理缺位,致使违纪违法问题易发多发;有的是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充分暴露少数地方和单位仍然存在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虚化、压力传导不到位等问题。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问责工作必须持续从严。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懂弄通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党的建设各个方面,落实到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的各个环节,一级管好一级、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用好问责利器,坚持问题导向,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提高问责的政治性、精准性和实效性。要坚持“一案双查”,加大通报曝光力度,用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发挥“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作用,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营造杭州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