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阳:通报2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典型问题
来源:富阳区纪委
发布时间:2020-02-12 14:34:13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发挥典型问题的警示教育作用,现将2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区财政局运营监督管理科工作人员沈平华等人泄露疫情信息问题。2020年2月5日,区交通集团办公室主任钱鑫违规将一疫情信息通过微信群上报,区财政局组织员、四级调研员潘小琴对该行为未能及时提醒、制止,群内成员沈平华擅自将该信息转发到相关微信群及他人微信账号,导致信息扩散,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沈平华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钱鑫受到诫勉处理,潘小琴受到通报处理。区财政局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责令向区委作出深刻检查。
2.常绿镇长春村木坞第二支部党员王灶科多次故意隐瞒外出信息问题。2020年1月19日,王灶科驾车从外地途经重点疫区返回常绿镇长春村,在明知其相关出行信息应该向村委报告的情况下,不仅未主动报告,且在村干部四次向其核实过程中仍予以隐瞒。期间,又多次外出,造成不良影响。王灶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