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墅:通报3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拱墅区纪委区监委
发布时间:2020-09-04 18:01:10
为进一步强化震慑作用,警示教育全区党员干部,杭州市拱墅区纪委区监委通报了3起近期查处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康桥街道蒋家浜社区原专职工作者、杭州蒋家浜农贸市场原经理周惠祥贪污问题。2013年11月至2018年11月,周惠祥利用职务便利,指使农贸市场工作人员以虚开发票套取公款、截留摊位费不入账、发放奖金等形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19.15万元,并在农贸市场拆迁过程中,伙同他人骗取摊位清退奖励费22.1万元。周惠祥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和辞退处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半山街道半山股份经济合作社原党委委员、董事徐永良挪用集体资金问题。2020年1月19日至3月10日,徐永良利用职务便利,先后挪用半山小商品市场和半山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资金共计240.68万元,用于偿还个人借款。2020年3月19日,徐永良主动投案并归还全部资金。徐永良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和辞退处理。
3.上塘街道半道红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屠益卿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问题。2016年1月至2017年12月,屠益卿利用职务便利,在未经公开招投标的情况下,违规承租集体厂房后转租给他人从中赚取差价,并拖欠集体租金经法院调解仍拒不执行,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屠益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