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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富阳: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来源:富阳区纪委区监委      发布时间:2020-09-16 09:00:24

为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警示教育各级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规党纪,富阳区纪委区监委通报2起近期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新登镇综合信息指挥室副主任施旭平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7年至2019年春节,施旭平在担任新登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副主任兼新登镇双溪股份经济合作社党支部书记、驻村指导员职务期间,多次收受双溪股份经济合作社所送的水果、开门红包及礼金,共计折合价值人民币9300元。施旭平还存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2020年7月,施旭平受到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退缴。

2.场口镇平安建设办工作人员张海波、杭州富春湾新城管委会事业干部何园明违规接受宴请及娱乐活动问题。2019年9月4日,张海波携何园明接受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业务员陈某某安排的宴请,宴请后张海波、何园明还接受娱乐活动安排。另,2019年中秋节张海波违规收受陈某某所送的月饼2盒。2019年12月,何园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20年5月,张海波(预备党员)受到延长预备期一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