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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阳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富阳区纪委区监委      发布时间:2020-09-24 18:27:02

中秋、国庆假期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富阳区通报3起近期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具体如下:

1.杭州富阳水务有限公司质量技术部经理汪健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2年至2018年春节、中秋节,汪健在担任杭州富阳水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部经理、质量技术部经理期间,先后违规收受多名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的香烟、土猪肉等礼品,折合价值人民币16050元。2020年7月,汪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富阳城市建设投资集团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徐夏辉违规收受礼品礼卡问题。2013年至2018年春节、中秋节,徐夏辉在担任城投集团工程科科员、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业主代表期间,先后违规收受多名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的超市卡、香烟、消费券、红酒等礼品礼卡,折合价值人民币29550元。2020年7月,徐夏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3.新登镇区域发展与治理中心原工作人员寿松元(已退休)违规接受宴请、收受礼品问题。2018年11月26日,负责新登镇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的寿松元违规接受该镇生猪养殖户吴某某宴请。2019年春节前,寿松元收受吴某某等人所送香烟2条,折合价值人民币900元。2020年5月,寿松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