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庐通报3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桐庐县纪委县监委
发布时间:2020-12-15 15:00:05
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持续发挥警示震慑作用,日前杭州市桐庐县纪委县监委通报了3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凤川街道滩头村原党总支书记黄辉利用职权侵占村集体财物问题。2019年11月,在未经村两委会议讨论的情况下,黄辉将已去世五保户袁某某生前积蓄及其丧葬补助费3.4万余元从银行取出,除部分用于袁某某丧葬开支外,其余2万余元由黄辉擅自决定保管使用。此外,黄辉还将滩头村提供给袁某某居住的房屋修缮并出租。2020年10月20日,黄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百江镇小京村村委委员王素文利用职权侵占村集体财物问题。2019年1月至4月,在未经村两委会议讨论的情况下,王素文将由村组共同照料的孤寡老人董某某生前积蓄4268.17元取出用于个人开支。2020年11月17日,王素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富春江镇大洋坪社区原党委委员、居委会委员赵青挪用集体资金问题。2013年8月至2019年2月,赵青利用担任富春江镇大洋坪社区报账员的职务便利,多次挪用大洋坪社区集体资金共计人民币82000元归个人使用。同时,由于赵青未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造成大洋坪社区现金短款人民币131105元。2020年8月31日,赵青受到开除党籍、记大过处分,并调离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