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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墅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拱墅区纪委区监委      发布时间:2020-12-30 17:14:55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净化节日风气。近日,杭州市拱墅区纪委区监委通报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区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任建军违规收受礼卡问题。2013年1月和2014年2月,任建军在任区住建局、区人防办(区民防局)党委委员、区人防办(区民防局)副主任(副局长)期间,先后两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浙江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赵某某赠送的消费卡,共计价值人民币2万元。2020年11月,任建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区公安分局经侦犯罪侦查大队原副大队长沈震违规收受礼卡及接受宴请问题。2017年国庆节前后,沈震接受管理服务对象上海某置业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浙江区域总经理李某安排的宴请,宴请费用由李某支付;同年,沈震还收受李某和杭州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陈某赠送的超市充值卡,共计价值人民币2000元。2020年10月,沈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免职处理。

3、区社区学院院长吴朝辉等人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019年3月,吴朝辉等6名社区学院工作人员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杭州某教育培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某安排的宴请,宴请费用1665元由张某某支付。2020年9月,吴朝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违纪人员受到相应处理。

4、区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应急管理(综治安全)部副部长杨宇杰违规收受礼金礼卡礼品问题。2015年7月至2019年2月,杨宇杰先后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某个体工程老板楼某某、拱墅某安保服务有限公司班组长祖某某、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部门经理黄某某、浙江某建筑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余某某所送礼金、超市充值卡、购物卡、加油卡、香烟等财物,折合价值人民币共计45000元。2020年12月,杨宇杰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