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杭州市纪委市监委对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具体如下:
1.市科技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邵立春违规收受礼金礼卡等问题。2013年初至2019年春节前,邵立春在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钱塘新区管委会、市科技局等单位任职期间,多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华某某、私营企业主楼某某等人所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礼卡,共计价值人民币26.5万元。邵立春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6月、7月邵立春分别受到开除公职、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邵立春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机动执法大队原大队长王之达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09年10月至2019年9月,王之达在担任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副处长(主持工作)、处长期间,指使部门内勤设立小金库,涉及金额人民币168.16万元。2013年初至2019年9月,王之达利用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奖金合计约41.41万元,其中王之达个人实得5.35万元;另用于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开支。此外,王之达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11月,王之达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一级科员,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3.下城区城市管理局执法督察科二级主任科员戚伟民等人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和娱乐活动安排等问题。2019年8月20日,戚伟民受杭州某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张某某邀请,联系时任区城市管理局东新中队中队长王文辉、东新中队副中队长徐新占、直属中队教导员杨建秋等人,在下城区某酒店接受该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徐某某的宴请。餐后,4人接受徐某某安排的KTV娱乐活动和有偿陪侍。此外,戚伟民、王文辉、杨建秋三人还存在违规收受礼卡问题。2020年8月,戚伟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余三人分别受到相应党纪政务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4.拱墅区社区学院院长吴朝辉等人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9年3月8日,吴朝辉等6名社区学院工作人员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某教育培训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某宴请,消费人民币1665元由张某某支付。2020年9月,吴朝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违纪人员受到相应处理。
5.西湖区灵隐街道区域发展与治理中心副主任王建明违规收受礼卡问题。2017年2月至2018年2月,王建明在担任灵隐街道社会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兼账务集中管理站(资产管理办公室)站长期间,多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的超市卡,共计价值人民币2500元。2020年10月,王建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6.淳安县千岛湖镇施家塘社区原居委会主任邵庭汉等人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公款吃喝问题。2018年6月和2019年1月,施家塘社区将县老体育馆场地出租给某篮球队使用,时任社区内勤洪萍两次共收取租金人民币14400元,未及时交社区财务入账。2018年9月,邵庭汉和时任社区党委书记汪建红共同商议,将4350元租金以工作补贴名义发放给社区工作人员,1050元租金用于社区工作人员元旦聚餐。2019年8月,邵庭汉擅自决定将9000元租金以工作补贴名义发放给社区工作人员。2020年8月邵庭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20年7月汪建红、洪萍受到诫勉处理,违规发放的津补贴予以退缴。
7.建德市第一人民医院副院长傅丽萍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旅游活动安排问题。2019年8月,傅丽萍接受与其工作单位有业务往来的山东某制药集团医药代表的邀请,在休假期间带家人赴山东省临沂市旅游,并由对方支付餐费和旅游门票费用共计人民币965元。2020年8月,傅丽萍受到诫勉处理。
上述7起典型案例,涉及违规收受礼金礼卡、违规发放津补贴、公款吃喝和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和旅游、娱乐活动安排等多种情形,都是节日期间易发的突出问题。这些党员干部心存侥幸、我行我素、顶风违纪,受到严肃处理,再次释放了执纪必严、违纪必纠的强烈信号。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一定要从中吸取深刻教训,自觉以案为鉴,时刻反躬自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