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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杭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余杭区纪委区监委      发布时间:2021-02-05 14:00:34

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杭州市余杭区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崇贤中队副中队长沈水龙等人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20年春节前,沈水龙在担任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仁和中队副中队长期间,与该中队执法队员余为民、俞其洪、陈鑫炳,协管员胡连杰、夏黎明,违规接受某市政服务公司负责人胡某某宴请,餐费4000元由胡某某承担。2020年11月,沈水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违纪人员均受到相应处理。

2.闲林街道正科长级督查专员周生全违规收受礼卡问题。2014年春节至2018年春节期间,周生全在担任街道城建城管和环境保护科科长期间,多次收受房屋动迁公司负责人朱某某、王某某赠送的超市卡、加油卡,共计价值人民币2.7万元。2020年12月,周生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3.区保障房建设有限公司工程管理二部副经理黄学治等人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20年11月3日中午,黄学治带队对某安置房项目验收后,违规接受该项目施工单位负责人曹某某邀请前往饭店吃饭。期间,在饭店遇见另一项目施工单位负责人王某某,黄学治应邀接受王某某宴请并中餐饮酒。2020年12月,黄学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违纪人员均受到相应处理。

4.区供销联社杭州嘉润绿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汪震彪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4年1月至2020年7月,汪震彪在担任杭州嘉润物流有限公司、杭州嘉润广场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杭州嘉润绿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期间,以报销油费等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10.51万元,其中汪震彪个人实得1.89万元。2020年12月,汪震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5.区第三人民医院设备科副科长毛建民违规收受礼卡礼品问题。2018年9月至2020年1月,毛建民在任区第三人民医院设备科科长期间,先后多次收受多家医疗耗材、设备供应单位负责人、销售员赠送的加油卡和香烟,共计价值人民币1.54万元。2020年11月,毛建民受到政务记过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6.瓶窑镇奇鹤村村委会原主任韩义忠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4年至2019年期间,韩义忠在担任奇鹤村村委会主任期间,多次违规收受工程老板陈某某等人赠送的烟酒,共计价值人民币9000元。2020年12月,韩义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