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来源:余杭区纪委区监委
发布时间:2022-01-05 15:56:51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净化风气,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杭州市余杭区通报3起近期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具体如下:
1.杭州科信种业公司原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黄永根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2016年至2020年间,黄永根在担任杭州南湖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期间,违规收受黄某某、江某某所送的红包、烟酒、购物卡等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60250元。另外,黄永根还接受黄某某提供的足浴活动等安排,相关费用由黄某某支付。2021年4月,黄永根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撤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区交警大队径山中队辅警程峰违规收受礼金礼卡问题。2018年2月至2019年2月,程峰先后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姚某赠送的超市购物卡2张,价值2000元;2018年2月,程峰收受案件当事人胡某某所送红包2000元。2021年5月,程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3.鸬鸟镇秀山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陈华丽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7年9月14日,陈华丽擅自以中秋国庆节日慰问的名义向工作人员违规发放现金共计人民币7000元。2021年8月,陈华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款项予以退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