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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平通报5起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酒驾醉驾典型问题
来源:临平区纪委区监委      发布时间:2022-06-02 20:00:21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营造文明节俭、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杭州市临平区通报5起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酒驾醉驾典型问题,具体如下:

1.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队原副队长、临平区东湖街道原党工委委员叶啸违规收受礼卡问题。2018年至2021年,叶啸多次收受3名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的礼卡,共计价值人民币5.2万元。叶啸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4月,叶啸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区城建集团保障房建设有限公司工程管理二部经理杨慧钟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问题。2020年8月,杨慧钟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某建设项目负责人安排的宴请。2021年9月,杨慧钟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经检测,杨慧钟呼气检测值为70mg/100ml,属酒后驾驶。2021年12月,杨慧钟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

3.区环境(水务)控股集团经济开发区供排水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张俊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娱乐活动安排问题。2018年8月,张俊在担任杭州余杭水务有限公司城南分公司经理期间,接受业务往来单位某公司销售员安排的高消费娱乐活动,并接受异性有偿陪侍。2022年2月,张俊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崇贤街道人大工委副主任、二级调研员高毅力酒后驾驶问题。2021年7月,高毅力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经检测,高毅力呼气检测值为79mg/100ml,属酒后驾驶。2021年12月,高毅力被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1500元。2022年4月,高毅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运河街道区域发展中心原副主任尤剑农无证醉酒驾驶问题。2021年3月,尤剑农无驾驶汽车资格、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经检测,尤剑农血液乙醇含量为236.8mg/100ml,属醉酒驾驶。2021年4月,尤剑农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二个月十日,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2021年7月,尤剑农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