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典型问题
来源:淳安县纪委县监委
发布时间:2022-09-08 15:33:28
中秋、国庆将至,为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震慑,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淳安县纪委监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淳安县司法局原三级调研员童丰平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3年至2021年,童丰平在担任淳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淳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淳安县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四级调研员,淳安县司法局四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保留正局级待遇)期间,先后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的礼品、礼金、消费卡、股权等财物,价值共计23.08万元。童丰平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7月,童丰平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淳安千岛湖建设集团城建发展有限公司原经理邵忠阳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6年至2021年,邵忠阳在担任淳安县水务有限公司经理、淳安千岛湖建设集团城建发展有限公司经理期间,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的礼品、消费卡,价值共计7.22万元。邵忠阳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0月,邵忠阳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22年3月,邵忠阳因犯受贿罪,被淳安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二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