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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杭通报4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问题
来源:余杭区纪委区监委      发布时间:2022-09-30 19:30:35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严的主基调,进一步强化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遵纪守法、严格自律,切实遏制酒驾醉驾行为的发生,共同营造平安祥和、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查处的4起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五常街道公共服务办主任贾天锋酒后驾驶问题

2021年4月13日晚,贾天锋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检测,贾天锋呼气检测值为29mg/100ml,属酒后驾驶。2021年4月14日,贾天锋被西湖区公安交警大队依法处以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2022年3月30日,贾天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仓前街道高桥村村委委员姚晓斌酒后驾驶问题

2021年6月1日晚,姚晓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检测,姚晓斌呼气检测值为76mg/100mL,属酒后驾驶。2021年6月2日,姚晓斌被区公安交警大队依法处以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罚款1700元的行政处罚。2022年6月2日,姚晓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径山镇城管中队编外人员徐斌酒后驾驶问题

2021年9月27日晚,徐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检测,徐斌呼气检测值为47mg/100ml,属酒后驾驶。2021年9月29日,徐斌被区公安交警大队依法处以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徐斌还存在其他违纪违规问题。2022年3月28日,徐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良渚街道良渚村村委会主任莫欢良醉酒驾驶问题

2021年9月8日晚,莫欢良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检测,高峰呼气检测值为90mg/100ml,后经抽血检测,莫欢良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00.1mg/100ml,属醉酒驾驶。2022年2月9日,区人民检察院对莫欢良作出不起诉决定。2022年6月13日,莫欢良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