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推进平安中国建设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特别强调发挥法治的引领和保障作用,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和问题,提升平安建设现代化水平。
浙江是全国最早提出并全面部署“大平安”建设战略的省份,平安建设的法治化路径探索起步也很早,曾制定出台《浙江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并历经2007年、2017年两次修订,省委也作出了一体推进平安浙江、法治浙江的部署。
今年是“八八战略”实施二十周年,新起点上,如何更高水平推进平安浙江建设?26日,浙江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并将于2023年7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我省平安建设领域首部基础性、综合性法规,标志着平安浙江建设迈入规范化、法治化新阶段。
为什么要对平安建设单独立法?有何重大意义?条例具体又怎样施行?
平安建设的制度集成
建设平安浙江,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时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决策。19年来,浙江上下沿着总书记指引的路子,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社会治理变革,全面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平台建设,建立健全风险闭环管控的大平安机制,形成了丰富的实践成果、制度成果和理论成果,平安建设走在全国前列。
“浙江省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率、法治浙江建设群众满意度逐年提升、走在前列,2022年相比2003年提升8.48%。浙江被公认为最具安全感、司法文明指数最高的省份之一。”这是今年4月“八八战略”20周年首场发布会上,浙江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卫中强晒出的成绩单。
“条例的出台正是对19年来平安浙江建设经验、做法的一次全面总结和系统集成。”省委政法委平安综治督导室相关负责人说。
以“浦江经验”为例。20年前,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把浦江作为领导干部下访接访群众的第一站,在现场解决群众难题,开创了省级领导干部下访接访的先河,“浦江经验”由此形成。此后,在习近平同志的带动下,领导下访在浙江全面推开,省、市、县三级领导干部下访蔚然成风。各级领导干部直奔基层、直面群众、直击矛盾、直接解决问题,面对面听民声、心连心解民忧、实打实惠民生,逐步形成以“变群众上访为领导下访,深入基层,联系群众,真下真访民情,实心实意办事”为主要内容的“浦江经验”。也正得益于此,至2005年,浙江全省信访总量出现了自1992年以来的首次下降,信访秩序明显好转。
条例将传承和践行“浦江经验”上升为法规内容,在立法层面予以确认,并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等一并列为平安建设的基本原则。这也是本次立法的一大创新和突出亮点之一。
不仅“浦江经验”,翻开条例,领导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社会风险监测预警处置反馈、“141”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数字平安建设、平安考评机制、平安法治建设一体推进……无一不是平安浙江建设以来的原创性思考、变革性实践和标志性成果。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当前,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国际国内形势错综复杂,社会矛盾风险复杂多元,各类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平安建设也面临一些堵点、难点问题,需要在对实践的深入思考中认清方位、把握规律,在立法层面作出回应、提供依据。
“因此,在‘八八战略’实施20周年之际,以法治手段破解难点问题,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时代所需、亦正当其时。”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说。
除险保安的法治保障
“看历史,就会看到前途。”平安建设亦然。条例既是对过去19年来平安建设经验做法的固化提升,也在解决平安建设领域普遍性、综合性问题方面作出不少具有浙江特色的规定,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深入推进平安建设提供了行动指南和法治保障。
当下,社会面临的风险挑战前所未有,特别是浙江上下正全力以赴筹备杭州亚运会亚残运会,平安护航任务尤为艰巨。条例把防范和化解社会风险摆在突出位置,分别设立“风险防控”和“重点防治”专章,从源头防范和专项治理两个维度,为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除险保安工作指明了方向和路径。
比如,聚焦风险防范化解这一主线,条例明确提出通过建立完善社会风险防控工作体系、平安形势分析机制,健全社会风险隐患排查和预警、落实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破解社会风险协同防控和闭环管控的难点痛点。聚焦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提出通过开展各类安全专项治理和行业重点监管,打通群众关注的热点、堵点。
浙江是“枫桥经验”的发源地,拥有基层社会治理的先发优势。条例紧紧围绕基层这个关键,要求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城乡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优化完善“一中心四平台一网格”,同时强化社会参与,实现政府治理与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推动提升矛盾纠纷化解和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数字化是平安建设的引擎和动能。建设高水平平安浙江,还需要紧紧抓住数字化改革这个“牛鼻子”,牵引推动平安建设全方位变革、系统性重塑。条例专设“数字平安建设”章目,强调打造全省统一的数字平安系统,开发运用预警防控等特色应用场景,推进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平安建设的深度融合。
“作为我省平安建设领域首部基础性、综合性地方性法规,条例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平安浙江建设,为高水平建设平安中国示范区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说。
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
条例一经发布,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这是平安建设领域的大喜事,极大地提升了我们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设平安中国示范区的信心和决心。”杭州市委政法委相关处室负责人说。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如何将刚性的法律法规转化为真真切切的行动,将制度优势转化为平安建设实际效能,转化为人民群众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条例明确了保障措施。
比如,为了强化责任落实,条例对考核与责任追究作了明确规定,建立健全平安建设考核制度和考核评价体系,对成绩突出地区授予平安市、县称号;通过建立平安浙江指数评价体系,定期向社会公布平安浙江指数。此外,对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平安建设责任的,明确可以约谈、通报、挂牌督办,对受到挂牌督办的地区、部门和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在整改限期内不得评优评先等。
与此同时,为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条例明确将每年5月的第二周定为平安浙江文化周。这意味着平安浙江不再只是一项系统工程,而是成为了一种文化符号和特色标识,根植于广大浙江人民心中。条例还明确通过组织开展平安建设宣传教育,营造全社会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不断增强全社会的法治意识。
建设平安浙江,非一地一域之事,也绝非一日之功,需要各方面形成合力、共同保障。条例明确,平安建设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社会安全的责任。特别要充分发挥人民团体独特作用,支持社会组织、志愿者服务组织、志愿者参与平安建设。每位公民也有义务做好未成年子女法治教育,并保持和谐的家庭和邻里关系。
积法治之势,为奋进新征程注入动力源泉。有法治的坚实护航,平安浙江建设定能再写新华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