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杭州市钱塘区纪委、杭州市钱塘区监委组织机构包括:内设职能部门和派驻纪检监察组。
内设职能部门:办公室、干部室(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牌子)、宣传教育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
派驻纪检监察组: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区委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
直属事业单位:杭州市钱塘区纪检监察事务中心。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区纪委区监委有关文件文稿;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负责对外联络工作;负责机关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等。
干部室(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牌子):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负责区纪委区监委机关及下属单位、派驻(出)机构干部人事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负责监督检查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
宣传教育室: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的新闻事务和有关网络信息工作等。
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整治群众身边和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协调党内监督、党的问责等方面工作、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等。
信访室:负责受理对党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受理党员对区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监察对象对区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综合分析全区信访举报情况;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等。
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统一受理有关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以及下级纪检监察组织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归口管理审查调查工作中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事项;对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全区纪检监察组织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等。
第一、第二、第三纪检监察室:主要履行依纪依法监督、执纪审查和调查处置的职责;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指导、检查、督促相关纪检监察组织落实纪检、监察责任,实施问责;承办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者复杂案件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等。
案件审理室:负责审理区纪委区监委直接审查调查的党纪政务案件,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等移交需要区纪委区监委追究党纪政务责任的案件,下一级党组织、纪检监察组织报区委、区纪委批准或者备案的党纪案件;指导全区案件审理工作等。承办党员对区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监察对象对区监委做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以及其他需要由区纪委区监委办理的申诉、复核案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