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安区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区县公开 > 临安区
组织机构
来源:杭州廉政网      发布时间:2023-10-13 17:34:14

111.jpg

中共杭州市临安区纪委杭州市临安区监委组织机构包括:内设职能部门、派驻(出)纪检监察组。

内设职能部门具体为:办公室、干部室、宣传教育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至第五纪检监察室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事务服务中心。

此外,设有中共杭州市临安区纪委区监委派驻(出)纪检监察组。

内设机构及职责简介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区纪委区监委有关文件文稿;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负责机关对外联络工作;负责机关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等。

干部室: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承办有关干部人事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受理对有关纪检监察干部涉嫌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等问题的举报,提出处置意见并负责问题线索初步核实及立案审查调查工作等。

宣传教育室: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的新闻事务和有关网络信息工作。

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整治群众身边和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协调党内监督、问责等方面工作等。

信访室: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综合分析全区信访举报情况;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来电和网络举报事项等。

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统一受理有关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以及下级纪检监察组织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归口管理审查调查有关协调事项;对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纪检监察组织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等;协调办理区管干部任职前回复区委组织部工作;承担区委反腐败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第一至第五纪检监察室:主要履行依纪依法监督、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监督检查联系单位领导班子及区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法律法规,推行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承办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和复杂案件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必要时可以办理派出监察办公室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

案件审理室:负责审理区纪委区监委直接审查调查的党纪政务案件,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等移交需要区纪委区监委追究党纪政务责任的案件,下一级党委、纪委报区委、区纪委批准或备案的党纪案件;指导全区案件审理工作;承办党员对区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监察对象对区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以及其他需要区纪委区监委办理的申诉、复核案件等;承担区纪委区监委机关法律顾问工作等。

纪检监察事务服务中心:承担全区纪检监察及区委巡察的协调、服务和信息化管理等工作;完成区纪委区监委、区委巡察办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派驻机构党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