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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依法治国要求贯穿反腐败斗争全过程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布时间:2014-12-17 08:49:55

  ■纪检监察机关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必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放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来谋划和推进,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把从严治党寓于依规治党之中,实现立场态度“从严”与路径方法“依规”的高度统一。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从根本上是对党自身提出的要求。承诺高,期望更高,依法治国的旗帜一旦举起,各级党组织就必须切实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依规管党治党建设党。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战略部署,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对贯彻依法治国,推进依规管党治党提出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中央纪委全会精神,深刻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反腐败工作的新要求,贯穿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过程,不断以新的工作成效为谱写全面深化改革和推进依法治国“姊妹篇”提供有力保证。

  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依法治国总体部署,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不断提高反腐败工作的法治化制度化水平

  法治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特点,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是反腐败思想观念、体制机制、方式抓手的重大变革,是有效遏制腐败的必由之路。纪检监察机关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必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放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来谋划和推进,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一要把从严治党寓于依规治党之中。实现立场态度“从严”与路径方法“依规”的高度统一,保证纪检监察机关一切活动都在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能范围内开展,始终在法治轨道上惩治腐败;坚持“良法善治”,及时用制度巩固惩治和预防腐败、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成果,发挥制度规范在从严治党中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二要推进监督执纪问责的常态化。改革完善查办腐败案件领导体制机制,推进巡视和派驻监督全覆盖,认真抓好党政领导干部问责规定的落实,协助制定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的办法,更好地落实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两项职能。三要坚决守住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的底线。强化法纪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严格遵守办案纪律,狠抓办案安全责任落实,建立办案全过程记录制度,开展查办案件规范化专项检查,确保办案安全“零事故”。

  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以严明的纪律维护政令畅通,确保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既是我们党厉行法治、治国理政的宏伟蓝图,也是以法治反对腐败规律的鲜活体现和运用。贯彻落实好四中全会精神,有利于与时俱进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推进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完善反腐败法规制度体系;有利于依纪依法整治“四风”、依纪依法惩治腐败;有利于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完善和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政治、工作、生活待遇方面各项制度规范,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有利于法治与德治相结合,以从政道德滋养党员干部的规矩意识,推动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遵纪守法;有利于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畅通人民群众揭露腐败和批评监督的渠道,在反腐败斗争中更好地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纪检监察机关加强监督检查,保证四中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既是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依规管党治党的突出体现,也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必然要求。

  持之以恒抓作风、坚定不移反腐败,坚决维护党纪国法尊严,构筑“不敢腐”的防线

  有法不依、有纪不执,从某种意义上讲比没有法纪更糟糕。在反腐败斗争领域,依纪依法正风肃纪、惩治腐败,是对依法治国最有力的体现、最有效的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广东省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聚焦主业,严厉整治“四风”和惩治腐败,全面开展查办案件领导体制改革。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全省共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68个,处理879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05人。今年1至10月,全省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9587件9727人,立案数和查处厅、处级干部数同比分别上升50.7%、155.2%和64.4%,惩治力度前所未有。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我们将继续坚持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四管齐下”,深入开展治理“红包”礼金、“裸官”贪腐、“会所歪风”等专项行动,依纪依法反对和克服“四风”,体现越往后执纪越严,让顶风违纪者为我们党改进作风付出沉重代价。继续保持惩治腐败强劲势头,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老虎”“苍蝇”一起打,不因初犯而下不为例、不因位高而网开一面、不因面广而法不责众。既对实名举报100%核查,又严查“案中案”,用好巡视发现的线索,重点查处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的违纪违法行为,不定指标、上不封顶,横下心来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以零容忍态度维护党纪国法的威严。

  加强反腐败制度体系建设,加大治本力度,以惩促治,努力构建“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要义在于加强监督制约、规范权力行使。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发展新要求,明确指出“惩是为了治,要加大治本力度”。党的十八大以来,广东在坚定不移惩治腐败的同时,结合实际积极开展预防腐败地方立法、强化对“裸官”监管、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全覆盖和以案治本等工作,不失时机地探索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的有效途径。目前,“不敢腐”已初显成效,但“不能腐”和“不想腐”还任重道远。下一步,我们将以制定预防腐败条例为“龙头”,抓好惩防腐败体系五年规划各项制度建设任务落实;将预防寓于惩治之中,全面推进“以案治本——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坚持常规巡视和专项巡视相结合,发挥巡视监督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的“利剑”作用;注重将实践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及时上升为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制度规范,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努力实现“不能腐”。同时,坚持制度规范与道德教化同步同向发力,创新办好全省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和领导干部党纪政纪法纪教育培训班,深入开展党规党纪考学活动,做好新提任领导干部廉政集体谈话工作。加强以案说廉、以案说纪工作,增强广大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的免疫力,内化为“不想腐”的思想自觉,从根本上保证反腐败法规制度的执行力。

  坚决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强化对反腐败的组织协调,把依规管党治党要求落到实处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从根本上是对党自身提出的要求。承诺高,期望更高,依法治国的旗帜一旦举起,各级党组织就必须切实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依规管党治党建设党。广东地处改革开放前沿,坚持经济社会发展和党风廉政建设“两手抓、两手硬”是一条重要的历史经验。省纪委将协助省委抓紧制定出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两个办法”,推动各地各单位制定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责任内容、健全问责程序、严格责任追究、实行“一案双查”;深入开展下级党委和同级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向纪委全会述责述廉述德并接受纪委委员评议活动,强化党委主要领导“一岗双责”意识;制定各级纪委协助同级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强化省委反腐败领导协调小组对查办重大腐败案件的领导;认真落实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情况“两报告”,解决一些基层纪委瞒案不报、压案不查、久拖不决等问题,以查办案件抓纲带目推动全局工作开展,把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要求落到实处。

  提高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内部监督制约,坚决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从严治党首先必须从严自律,依规治党首先必须依规履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模范践行法治精神,用严格的制度规范一言一行,用严密的监督管好一事一权。进一步深化“三转”,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构建定责、定岗、定流程、定风险、定防控措施的“五位一体”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发挥广东省纪检监察机关内务监督委员会作用,通过询问质询、评议测评、调研评估、反映转递、明察暗访和案件监督等方式,引进外部力量强化对机关干部用权的监督。着力规范信访举报处置、案件检查、定性量纪、执法纠风、干部任用和资金资产支配等六种权力。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坚决实行零容忍,做到有信必查、违纪必究,以查处促监督,切实防止“灯下黑”,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广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黄先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