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召开“反腐新常态与廉政治理理论创新研讨会”,北大廉政中心主任李成言教授表示,2015年是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完善反腐败体制机制的关键一年。
李成言说,中国反腐败将经历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阶段,最终走向法治反腐。法治反腐是反腐败的理想状态,但要实现这个目标还要走很长的路。
目前,我国正处于反腐败的第一阶段,即初级阶段。李成言对《法制晚报》记者表示:“老百姓对于中央反腐败非常支持,期望也很大。所以,未来一段时间还须保持反腐的高压态势,防止腐败反弹。”
初级阶段的反腐败工作已启动两年,并打开了良好的局面,能否继续有力向前推进,2015年是关键年。
李成言认为,“未来一段时间内可能打掉的老虎、苍蝇会更多”。但反腐败仍需依靠高层领导个人的威望、道德形象和权力的结合来推动。
第二阶段 纪检监察权更为独立
第二个阶段是中级阶段,估计需要三年左右的时间。
李成言认为,在此阶段,关键是要把纪检监察权力做强,使纪检监察权相对独立,即现在已经提出的“双重领导机制”,它是指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检委双重领导下工作。
但在实践中,双重领导机制暴露出的问题主要是纪委对同级党委监督较困难,真正让这个制度落地生根还需要有一个过程。
2014年进行了纪检体制改革,纪委对中央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组强化垂直管理,中央对各省派出巡视组,以弥补双重领导体制的不足。这可以说是纪检体制改革迈出的第一步。
在日前召开的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习近平强调,要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完善反腐败体制机制增强权力制约和监督效果,保证各级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而要使这一精神落地,2015年也是关键的一年。
第三阶段 出台“国家反腐败法”
李成言说,反腐败的最高层次就是实现法治反腐,这也是反腐的第三阶段,期待十九大期间能够实现。
法治反腐就是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并且在这一阶段实现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十八届二次全会上提出的加快国家反腐败立法的要求。
李成言认为,十九大就能出台“国家反腐败法”,即通过制定和实施法律,限制和规范权力行使的范围、方式、手段、条件和程序,为领导干部创设公正透明的运作机制,使他们不能腐败、不敢腐败,从而达到减少和消除腐败的目标。
十八届四中全会的核心是提出依法治国,接下来要做的是依规治党,再接着就是要实现依法治腐。
实现法治反腐的前提是民主决策,法治反腐的基础在于民主政治。民主政治的核心是在法律的前提下实现民主对权力的制约,而我国的民主决策应从党内民主开始。(记者 汪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