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北京大学法学院召开主题为“制度反腐、法治反腐的目标与路径”的讲座,会上,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姜明安教授表示,当下反腐要更加注重制度反腐和法治反腐的作用,正确处理制度反腐、法治反腐与教育反腐、惩治反腐的关系。
姜明安教授说,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显示:2014年,查办贪污、贿赂、挪用公款100万元以上案件3664件,同比上升42%;查办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4040人,同比上升40.7%;其中厅局级以上干部589人,省部级以上干部28名。
姜明安认为,这些数据说明了,十八大后反腐确实在真刀真枪地干,并且成绩斐然。
但现在的反腐形势依然严峻,并且十分复杂,腐败存量并未完全消除,腐败增量尚未根本遏制。
“当下反腐必须再出新招,再探新路,新招新路之一就是制度反腐和法治反腐。”姜明安说。
专家建议
官员财产公示应分步进行
姜明安建议,坚持以制度反腐、法治反腐为本,将其作为反腐的中长期战略,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以教育反腐作为长期“健身”和提高免疫力的措施;以惩治反腐作为治理腐败病的“手术”,有病即治。将制度反腐、法治反腐、教育反腐、惩治反腐建构成一个有机体系,使之形成一个有效运作的机制。
对于如何推进制度反腐、法治反腐,姜明安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可在各级人大和人大常委会设立党的代表机构,代表党代会行使监督权力。另外,扩大人民法院行政案件的受案范围,将党委和党委工作部门直接行使公权力,作出影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益的行为纳入司法审查的范围。
二是推进政务公开。姜明安建议,建立人大会议、党委会议、政府会议的公开制度。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事项外,这些会议一律公开进行,允许媒体报道、公民旁听,涉及公民重大权益事项的会议应允许电视转播。
三是建立官员家庭财产和相关事项的申报、审核和公示制度。可以分三步走:第一步,审查官员近三年申报表,对假报、瞒报者的家庭财产和有关事项先行公开;第二步,公示省部级以上在职官员的家庭财产和有关事项;第三步,制定法律,全面实施官员家庭财产和有关事项的申报、审核和公示制度。
此外,应将宪法和人民代表法早已规定的质询制度在全国各级人大启动起来,对于腐败和失职、渎职的官员,人大可随时进行质询和问责。 (记者 梅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