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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夏蓉:纪检监察工作必须从外延扩张转向内涵式发展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布时间:2015-05-04 09:45:37

  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中央纪委根据党章规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任务,与时俱进提出的工作要求。“三转”的实质是要求纪检监察机关找准职责定位,明确主责主业。纪检监察工作与其他工作一样也面临着如何发展的问题,是走内涵式发展还是外延发展,走集约发展还是粗放发展,这既是一个理论问题,更是一个实践问题。新形势下,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收拢五指攥成拳,厘清职责抓主业,从发散式的、外延扩张的发展方式转向内涵式的发展之路。

  找准定位是前提。从事任何一项工作,首先要明确自身定位,定位准才能责任清。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由党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纪委的权力是党章赋予的,党章第44条明确规定,纪委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这是纪委职责定位的根本依据,也是走内涵式发展道路的法理所在。所谓“内涵式发展”就是指要抓住事物的本质属性,以事物的内部因素作为动力和资源的发展模式,强调事物“质”的发展。与此相对应,“外延式发展”主要是数量增长、规模扩大、空间拓展,强调的是事物“量”的增长。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这一重要表述,使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定位更加清晰、准确,也为走内涵式发展之路提供了目标和方向。通过审视历史也可以看出,在不同历史时期,虽然党的纪律的内容和纪委的职责不尽相同,但有一条始终不变,就是严明党的纪律,查处腐败行为,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聚焦中心任务、守住职责定位,真正把监督责任担起来,切实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这是纪检监察工作走内涵式发展道路的本质要求,更是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所在。

  厘清职责是关键。这些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围绕党章规定做了大量工作,取得很大成绩。但是,随着工作领域的拓展,也干了大量分外的事,管了一些不该管、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事情,以至于精力不集中、主业不突出。比如,参加的领导小组多、会议多、检查考核多、配合工作多、临时任务多,覆盖面越来越宽,工作任务越来越重。特别是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几乎成了包打天下、无所不在、无所不能的“全能机关”。权力意味责任,责任就要担当。责任清才能敢担当。如果只是把权力揽过来,结果却负不了责,那还不如揽得少点、把该干的干得好点。实践早已表明,决不能把党风廉政建设的全部责任都扛在纪委肩上。只有明晰主责和专责的界限,才能使纪检监察机关走出思维和实践中越俎代庖、包打天下的局面。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需要纪检监察机关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把推进“三转”,走内涵式发展道路,作为破解困扰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多年的职能泛化、力量分散、四面出击、吃力不讨好以及大包大揽、聚力不足等老大难问题的难得机遇,进一步分清责任、厘清职能、整合优化资源,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切实发挥好党内专门监督机关的重要作用,把该担的责任担起来。

  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改变惯性实属不易,但是必须转变。纪检监察机关要抠住党章规定的职责,聚焦聚焦再聚焦,不断深化“三转”,切实改变过去发散有余、聚焦不足的粗放型工作方式,从而转向收拢五指、攥紧拳头、深度挖潜、集中发力的内涵式集约型工作方式。(作者 贺夏蓉 系中国纪检监察学院科研部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