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政协景德镇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决议,撤销杨燕萍、许灿灿的政协委员资格。据媒体证实,杨燕萍和许灿灿分别为江西省政协副主席许爱民的妻子和女儿。而许爱民的女婿徐楷,在去年年底因涉嫌违规提拔和年龄造假被查,已被免去鹰潭市团市委书记职务和江西政协委员资格。
自己任省政协副主席,女婿当省政协委员,妻子、女儿都是市政协委员,一家两代四口人,全部是政协委员并担任单位要职,如此“家政协”,实在令人拍案惊奇。然而这样的例子,就发生在现实中。在现有的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四套班子当中,政协系统人数较少,出现“一门四口全政协委员”的例子,比较容易引发质疑。但如果眼光不局限于政协系统,一家数口均是领导干部的家庭,恐怕就为数不少。当然,并不是说这样的家庭不允许或者都有问题,而是在权力诱惑之下,这样的家庭有更多的机会能够假公济私甚至损公肥私,因而需要在制度上设置必要的回避和限定,并在监督上给予格外严厉的审视。
在2014年因违纪被查的省部级以上“大老虎”中,就有兄弟俩一同落马的。如果把“苍蝇”“老虎”一并算上,这里面不乏父子官员同落马、夫妻官员同被查的。从这几年查出的案件和巡视的情况上来看,涉及家庭的腐败,尤其是窝案式的家族式腐败已经成为当前腐败的大概率事件。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八届中纪委五中全会上特别提出,“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就是专门针对这类现象的告诫和叮咛。
家庭是最稳固的利益同盟。腐败分子为了壮大实力保证安全,一定要走抱团的道路,形成腐败集团。而家庭作为最稳固的利益集团,常常成为腐败扩大化的首选。家庭成员若能“堪当大任”自然是腐败集团化的首选,若自身家族无法承担利益扩张的需要,腐败分子就会千方百计地拉拢亲信组成类家族的腐败组织。明代大奸臣魏忠贤权侵一国时,就有“五虎”“十狗”“十孩子”“四十孙”等一干党羽,而他当起了这些人的“干爹”。当前有些党员干部,热衷于“拜把子”称兄弟,结交“干爹”“干儿子”,又何尝不是借家庭之名,行组建利益集团之实呢?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内决不能搞封建依附那一套,决不能搞小山头、小圈子、小团伙那一套,决不能搞门客、门宦、门附那一套,搞这种东西总有一天会出事。”我们在加强对公务员家庭的监管和制度建设的同时,也要对以家庭为名,以私交为名而组建的团团伙伙保持更大警惕。
《论语》赞扬一位叫澹台灭明的人,这个人“行不由径,非公事,未尝至于偃之室”。也就是说,走路不走捷径,如果不是公共的事务需要讨论,不会私下往来行事。这样存公去私的态度,当为广大党员干部所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