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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查“房腐”出台新政 严管房产领域体现从严治军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发布时间:2015-02-02 08:46:45

  近日军队停止军以下作战部队空余房地产租赁项目

  军队查“房腐”出台哪些新政?

  导读:近日,军队停止了军以下作战部队空余房地产租赁项目,并对其他项目的租期和经费严加管理。十八大以来,军队屡次出拳整顿和规范基建营房领域。此前已经开展“两项普查”工作并对房地产转让、经济适用房使用等予以规范。专家在接受北京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基建与房地产领域较易滋生腐败,针对于此屡出新政是从严治军的表现。

  发布

  停止军以下作战单位空余房地产租赁项目

  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军委纪委日前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从严规范空余房地产租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全军依法加强空余房地产租赁管控。根据要求,军以下作战单位今后将不能对空余房地产进行租赁。

  据北青报记者向知情人士了解,所谓空余房地产,指的是归部队所有,属于国防设施的组成部分,但由于种种原因暂时闲置的房屋。

  按照通知要求,停止各级机关军事行政区空余房地产租赁项目,停止军以下作战部队空余房地产租赁项目,严禁出租新建、扩建、翻建房屋,严禁出租未按规定纳入集中储备的空余房地产,防止和纠正乱铺摊子、乱上项目、擅自扩张租赁规模范围等行为。

  对于新增和续租项目,《通知》也作出要求,租期一律不得超过5年。现有违规项目一律先停后改、逐项纠治。此外,租赁范围用途不符合规定的,全部停止出租;未使用制式合同或签订“阴阳合同”的,一律废止原合同,签订新合同;未按规定要求报批的,出租单位要问责并写出检查报告,上一级机关纪检部门出具审查意见,严格按照租赁管理规定履行报批手续;违规利用社会资金搞建设的,全部重新评估租赁价格,重新确定租赁期限,重新审批;未及时领取租赁许可证的,限时申领办理。

  此外,《通知》要求严格管控租赁经费。采取公开招租、公平竞价、公示结果的方式,确保招租程序阳光透明;严肃惩处“阴阳合同”“账外设账”等转移隐匿出租收入行为;严格把住经费使用关口,支出必须全部纳入年度预算安排,按照规定开支范围进行管理。

  北青报记者查询1990年颁发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房地产管理条例》了解到,军队房地产是国防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权属统归于军委、总部。其产权产籍由各级后勤基建营房部门归口管理。军队房地产在保证战备和部队住用并保守军事秘密的前提下,可以对空余房地产依法进行开发经营活动。《条例》写明,凡利用军队空余房地产开展经营业务,都必须纳入军队房地产管理部门归口管理。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在接受北青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空余房地产租赁项目较为容易形成“小金库”。

  盘点

  十八大以来出了哪些管基建营房的新政?

  十八大以来,部队屡次针对基本建设项目和房地产资源出台新的规范政策。

  开展“两项普查”摸清底细

  据解放军报消息,自2013年3月开始,全军开展了基本建设项目和房地产资源普查(简称“两项普查”)。

  据知情人士向北青报记者透露,他所在的单位已经普查完毕,基本建设项目和房地产资源情况一一登记在册。基本设施建设包括军用机场、码头等。该知情人士表示,这是基建营房领域的一次摸底。

  报道称,“两项普查”自2013年3月开始,计划2014年年底结束。经北青报记者查询公开报道,目前尚未有关于普查结果的消息披露。

  “两项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曾表示,这次普查重点是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控制土地转让、房地产出租,从严控制楼堂馆所建设,清理不合理住房,不断完善军队人员安置住房保障制度政策。

  规范房地产转让收入的使用

  2014年2月,总部颁发《军队房地产转让与工程建设项目同步报批管理办法》,推出强化军队房地产转让与工程建设管理新举措。根据《办法》,房地产转让必须严格控制,转让收入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工程建设必须标准严格、程序规范。要求使用房地产转让收入的建设单位必须依据批准的立项文件、房地产转让协议、部队的任务编制和建设标准,编制工程建设项目设计任务书。

  1月启动清理违规经济适用房

  除了近年部队进行的违规住房清退工作外,1月,在部队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领域,一次新的排查和清理正在展开。

  解放军报报道称,经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批准,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军委纪委日前联合发出通知,决定利用两年时间,在全军和武警部队组织开展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专项清理整治,旨在妥善解决住房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遗留问题,彻底纠治住房方面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解读

  严管基建和房地产领域 体现从严治军

  专家在接受北青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基本建设项目和房地产领域是腐败问题高发领域之一。这也是军队反腐败和从严治军的一个重要着力点和突破口。

  2013年,解放军报沈阳军区分社曾刊文指出,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和房地产业繁荣,军用房地产不断升值。各类利益交织,加之管理粗放,专业性强隐蔽性高,致使个别军用房地产权属单位出现变相开发、隐情不报、多用少报、擅自出租等问题,军产权益蒙受损失。

  海军军事学术研究所研究员、海军大校张军社告诉北青报记者,在房地产租赁等方面容易发生违规违纪,如今出台的规范政策是从严治军的表现。与此同时,这也体现出军队的主要精力应该在作战上,其他活动不能影响到军队抓战备抓训练。此外,租赁活动可能产生纠纷,或出现违规违纪现象,有损于部队形象。

  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告诉北青报记者,军队的反腐应该把基建与房地产相关领域作为突破口。首先,应该完善决策、招投标、管理和使用各个环节的要求与制度。其次,对已经违规投入使用的实行清退。这也正是部队正在进行的工作。

  本组文/本报记者 岳菲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