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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法庭“审虎”看什么
来源:人民日报      发布时间:2015-04-22 10:08:44

  4月7日,季建业依法接受法庭宣判;4月9日,廖少华依法接受法庭宣判;4月13日,蒋洁敏案开庭审理……今年4月堪称“审虎月”。实际上,每一次对落马官员的审判,都是一次面向社会的法治公开课,每一个“老虎”在供词中的痛哭忏悔,都应该成为各级领导干部的警示录。各级领导干部都应以此为鉴,做好自己预防腐败的“守门员”,否则就如有些网友调侃的,“今天落马官员的供词,有可能就是自己日后受审时的借鉴。”

  法庭“审虎”,究竟应该看什么?首先,对党忠诚是每一个党员干部的生命线,是干好一切工作的出发点。但是,忠诚不是自然生发的事物,而是理性的自觉使然,遇到一点风雨就动摇,看到一点诱惑就迷失,那只是表面的、口头的忠诚。蒋洁敏的“忠诚”就属于这样的。作为党培养多年的高级领导干部,他不但没有始终坚定理想信念,反而“放松自我约束,丧失党性,背弃原则,严重违反党纪国法,给国家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庭审中,我们还看到腐败分子对个人品行的放纵,特别是逐渐模糊了人我、公私的界线。季建业曾经懊悔,“在交往中失去了底线,不讲原则;失去了界线,不分彼此;失去了防线,不加防范。”廖少华也说自己是“温水煮青蛙”,被朋友拉下水,刚开始还惶惶不安,后来就心安理得。

  无论是忠诚信仰的迷失,还是个人品行的放纵,实际上都是定力不足。何为定力?它是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道德操守和工作能力,它能把个人欲望降到最低点,把理想信念升至最高点,它能帮助各级领导干部用好手中的权力,让自己在工作中经得住考验。

  这种定力来源于哪里?来源于法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这就要求大家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同时有了尊法学法的正确认知,还需有守法用法的实际行动,切实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唯有领导干部始终心中有“法”,才会有驱魔止欲的定力,才会在理想信念上“不缺钙”,在个人品行上不滑坡。

  值得一提的是,忠诚和法治的关系如同“灯塔”和“导航”,忠诚为领导干部树立了“灯塔”,而法治就是帮助他们不断向灯塔靠近的“导航”,两者相互作用,帮助领导干部在为人为官的道路上不走偏路、少走弯路。反之,如果都像蒋洁敏、季建业、廖少华那样,或者贪污受贿,或者滥用职权,这既是“灯塔迷失”的问题,也是“导航失灵”的体现,以至于两者陷入反复恶性循环之中,人生必然惨痛收场。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法治定力”是必备“防腐剂”。如今,“审虎月”的到来彰显了党和国家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鲜明态度,意味着依法反腐绝不是走过场,绝不是一阵风,广大党员干部不仅不能有一丝幻想,反而要始终坚守公道正派,确保公权公用,相信拒腐蚀而永不沾的官员自律,与“伸手必被捉”的法治定律必然是相向而行的,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