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开发商索要好处费5000万元、牟取土地开发巨额利益、涉案金额共计1.2亿元……日前,西安市雁塔区丈八街道东滩社区主任于凡的“腐败清单”被曝光后,令人咂舌。“苍蝇的体格、老虎的胃口”,有人如此感慨。一位村干部,贪腐数量竟能如此之大,再次引发了人们对“村官腐败”的思考。
不可否认,从革命年代的“农村包围城市”,到改革时期小岗村的红手印,农村始终是力量之源、执政之基。在共和国广袤的农村大地上,“村官”虽小,却是国家政策落实到基层的支点,也是农民意愿向上表达的渠道,其重要性不言而喻。正因此,一些村官的腐败才如此引人注目。
腐败,往往与权力联系在一起,尤其与“位高权重”关系紧密。但是在打老虎不遗余力的当下,谁能想到村官也能大贪?从收受千万元好处费的“村官”,到挪用上亿元资金的村会计,一些村组干部“我的地盘我做主”,向企业索贿、承揽工程时漫天要价,明目张胆、毫无顾忌。在中央巡视组的报告中,“苍蝇式腐败”“小官巨腐”也赫然在列,引人注目。
“数量高发、数额巨大、窝案较多、犯罪手段不断翻新”,有人如此形容“村官腐败”的特点。一村之内,薄田数亩,茅屋数间,牲畜数头,即便真去腐败,怎么会产生超乎想象的数额呢?这背后的密码,正是一个社会的急速发展,将僻处乡野的村庄卷入现代化浪潮之中。城镇化高歌猛进,城乡结合部的村庄,土地资源自然会以几何级数增长;工业化席卷而来,一些村庄的矿山与林木,自然成为价格高企的稀缺品。
遗憾的是,现代化浪潮唤醒了乡村的资源,同时也激发了腐败的欲望。有利益而缺少法治,就容易产生无序竞争;有权力而缺少监督,就必然滋生腐败。曾经处于权力边缘的村官,正在面对着利益日益做大、监督并未加强的诱惑。在我国法律中,村支书、村长都不是政府公务人员,有很多村官甚至不是党员,党纪国法在向下延伸过程中,面临着是否适用的问题。在“群众不敢管、上级顾不上管、法律管不着”的“真空地带”,欲望就必然乘着权力的野马纵横驰骋,任凭腐败之风呼呼作响。
从更大的视野来看,村民自治实行30多年来,就是要在基层实现“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务公开”,但是人民群众的选举与监督,为什么未能遏制村官腐败?有的村干部是所谓的“能人”“强人”,有的通过家族势力甚至黑恶势力维系村组治理秩序……总之,村官腐败就发生在群众身边,是名副其实的“零距离腐败”,不仅让群众在“抬头不见低头见”中寒了心,而且会损害整个社会的反腐信心。治理村官腐败,是对反腐的考验,更关乎村民自治的完善、基层政治生态的净化。
基层干部是执政大厦地基中的钢筋。相信治理村官腐败,一定能够助推惠农政策的落地,推动农村建设越来越好。(李克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