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释普济《五灯会元》:“僧问:‘化城鉴如何是各尚家风?’曰:‘不欲说。’曰:‘为甚如此?’曰:‘家丑不外扬。’”然打开报纸、电视、网络等不难发现,如今各地在作风建设上自曝“家丑”的新闻并不鲜见。这是为哪般?
其一,敢于自曝“家丑”,体现了作风建设的决心。敢不敢正视问题,能不能揭短亮丑,是检验党的战斗性的重要标志。现实中,极少数单位仍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这种不良工作作风降低了工作效率,也降低了政府公信力,破坏了政府形象,群众自然不满意。而将这些拿出来“晒一晒”,一方面能促使工作作风转变,另一方面也对干部敲了警钟,可谓一举两得。
其二,敢于自曝“家丑”,能让监督更有力。公开,执法才有力;透明,监督才有效。长期以来,由于监督渠道不多,加上一些地方和单位担心“家丑”外扬后会影响自身形象,往往对一些问题藏着掖着或“犹抱琵琶半遮面”。而通过自曝“家丑”,发动群众的监督力量,严防“灯下黑”,真正使“想滥用权力也很难”成为常态,才能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不断提高服务效能。
自曝“家丑”,并非坏事,而是为了完善和提高,让群众更满意。自曝“家丑”,直击“污点”,也直击干部群众的心灵深处。面对高密度曝光态势,不少存在问题、没被曝光的地方和部门“悄悄”加大整治改力度,将被动曝光变为主动预防。可见,自曝“家丑”还能有力地促进各项工作更好开展,推进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的全面优化升级。(作者:桐庐县信息传媒中心 邵惠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