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10日至11月20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中共杭州市西湖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党委(以下简称局党委)进行了巡察。4月29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情况,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局党委高度重视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把巡察整改作为年度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重要任务来抓。先后2次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专题研究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以文件形式制定整改落实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针对反馈的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承办科室和完成时限。修订完善27项局内部管理制度,运用“第一种形态”对4位相关人员开展提醒谈话,处置1名长期失联不合格党员。截止6月底巡察反馈的所有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并按要求落实常态化实施。
一、关于“党的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学习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不到位问题。局党委认真学习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内容,结合实际,科学制定了2020年党建工作计划,包括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并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
2.关于有些重要事项未上党委会研究决定问题。今年以来《局党委2020年党建工作计划》《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局党委2020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等重要党委文件和局机关1名发展对象转预备党员事宜均先上党委会议研究过会后再印发或推进。
3.关于局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到位问题。严格落实党委例会制度,今年3月局党委书记参加一季度局党委例会,与局分管领导和下属非公企业党组织负责人签订党建责任书并亲自部署年度党建工作任务。
4.关于个别研究主要领导未实行末位表态问题。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重要事项上会研究制度,制定完善议事规则。17年以后研究涉及“三重一大”的会议均按照要求实行了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
5.关于规范管理局党委会记录工作不到位问题。每次党委会均落实专人认真做好记录工作,客观完整记录会议要素及讨论过程。2017年1月11日之后党委会议记录在形式要件上已基本规范。
6.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一是按照专题报告意识形态工作制度要求,6月向区委宣传部报告上半年局党委意识形态工作;二是规范局领导分工表述,已将2019年局党委领导分工文件作废并按照要求重新发文。
7.关于理论中心组学习不够深入问题。一是严格按照年度区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结合发改经信工作实际,印发《2020年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二是认真学习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内容,加强思想理论武装,提高班子成员理论学习深度和水平,今年以来共组织集中学习6次。
二、关于“党的组织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执行有关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到位问题。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对近年来不规范干部任用程序进行整改,完善更正了相关同志的相关档案材料,并组织人事干部重新学习政策文件,规范选人用人程序。
2.关于个别科级干部没有及时、如实向局党委报告有关重要事项问题。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落实规范填报,今年按照首次填报要求,所有科级干部重新进行了个人事项填报。
3.关于因私出国审批把关不够严格问题。严格做好因私出国(境)审批把关,一年内申请审批不超过一次。
4.关于机关党支部落实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不够到位问题。严格落实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规范做好支部党员组织生活会上批评和自我批评记录,严格执行区管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党委书记参加固定主题党日活动等要求。
5.关于对下属基层党组织日常指导监督不够,党员发展工作不够规范问题。一是加强下属基层党组织日常指导监督,5月组织下属非公企业党建干部进行了入党流程培训,今后将严格根据“西湖先锋25步”流程规范党员发展工作;二是对近年发展党员情况进行全面倒查,补充完善局党委下属非公企业党员档案,补充填写志愿书等材料。
三、关于“关于党的作风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法制审核力量薄弱、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问题。引进法学专业海归硕士一人从事法制审核工作。在区司法局的指导下,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并对现公布有效的4份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履行合法性审查、公开征求意见和第三方评估等程序进行倒查,对不够到位的程序进行补足。
2.关于发挥谋划研究、参谋助手作用不够问题。充分发挥发改经济牵头抓总部门职能,加强省市区重大行政决策部署研究谋划,紧扣当前经济热点难点,为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疫情经济两手抓两手硬等工作出谋划策,先后制定《西湖区高质量发展指标考核办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西湖区落实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战略行动计划》《西湖区2019年纵深推进经济转型升级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进一步完善西湖区 “十四五”规划思路,拟定《西湖区“十四五”重点专项规划目录》统筹谋划全区经济社会工作。
3.关于局党委主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识不够强问题。今年一季度已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时制定廉政责任清单并召开廉政分析会,要求分管具体工作的区管领导主动按时在OA系统中填报每月履职情况。
4.关于局党委书记履行党风廉政“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够到位问题。对照今年制定的主体责任清单,亲自部署抓好阶段性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日常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经常性开展提醒谈话、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下一步,局党委将按照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全面推进我局在党的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党的组织建设、党的作风建设和从严治党及日常管理工作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的整改落实,努力推动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发展的动力,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一是把落实整改与责任落实相结合,全体党员干部都要把自己摆进去,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直面问题与不足,认真剖析原因,深入查找症结,增强“四个意识”,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二是把落实整改与建规立制相结合,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日常性、系统化教育,提高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扎实构建不能腐、不想腐、不敢腐的机制;三是把落实整改与组织建设结合起来,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人用人程序,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准确把握纪律要求,督促各党支部和党员干部严守党内政治生活准则“12个不准”,着力构建“六高”发改铁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7960136;邮政信箱: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西路18号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办公室;电子邮箱:xihufagai@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