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11月20日至12月23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之江城投集团党委进行了巡察。2021年3月25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之江城投集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之江城投集团党委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坚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第一时间召开巡察意见整改专题党委会,深入学习领会巡察反馈会议精神,力求准确把握整改要求,对巡察反馈的问题照单全收、严肃对待,做到不回避、不护短、不遮掩、不推卸责任。迅速成立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集团党委第一责任人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为领导小组副组长,逐一落实分管领域整改任务,确保各项措施不折不扣落到实处。详细制定巡察整改工作责任分解表,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配合单位以及整改时限。在巡察整改工作中,通报2人,教育提醒10人,出台完善制度9项,反馈的9类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一
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还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深化党委会专题学习内容,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委会专题学习的重要内容,并结合自身实际,强化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杭州考察调研时的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二是丰富贯彻落实形式,扩大学习覆盖面,组织全体党员重走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西湖路线。同时,结合各党支部主题党日,带领全体党员深化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杭州考察调研时的讲话精神”。三是通过文化墙展示、知识竞赛等形式,进一步促进每一位员工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懂弄通做实。
二
关于“加强思想政治领导还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切实提高“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思想认识,落实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职责,累计开展谈心谈话38人次。二是在主题党日活动的基础上,以庆祝建党100周年为契机,进一步强化思想引导力度,由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和支部书记领学,以专题党课的形式,有效提升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思想素质和政治觉悟。三是以“党员突击队”、“志愿小分队”的模式,在防台防汛、志愿服务等工作中充分发挥党员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普通员工进一步提升责任感与使命感。四是以专题培训为抓手,全面提升普通员工的思想政治水平和专业技能水平。
三
关于“防范债务风险的工作还不够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将债务风险防控工作提上党委重要议事日程,根据区财政化债明细清单要求,倒排化债计划。二是抓住转塘集镇指挥部资产清算与处置重要窗口期,完成清查核资,降低集团负债率。三是为优化资产权益结构,持续推行权益融资工具落地。四是通过发行多品种债券产品,进一步调整公司债务结构,降低债务风险。五是加快做地出地工作,逐步回笼现金流。
四
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还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切实履行党委书记第一责任,第一时间梳理完善领导班子分工,对宣传工作与意识形态工作做出明确区分。二是召开2021年度上半年意识形态专题研究会议,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总体情况,同步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并完成维护意识形态安全专题学习。三是在2020年度党委领导班子、党委书记的年度述职报告中将意识形态工作列为重要内容,并常态化推进落实。
五
关于“对招投标监管还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责令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景城公司(以下简称景城公司)第一时间召开领导班子专题会议,研究整改举措,明确整改方案,对招标代理单位进行约谈,按合同违约条款对其进行顶格处理。二是责令景城公司加强项目招投标(入库)单位的资格预审,对申请入库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并注册开通“天眼查”会员账号,及时准确地获取各入库单位相关信息。三是责令景城公司对“2019-2020年度劳务服务名录库”内存在关联的单位进行约谈,并予以清退出库,同时全面梳理公司成立以来的所有工程项目投标比选情况,预选名录库中的单位关联信息进行详细排查,确认无关联情况。四是责令景城公司加强公司内控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采购管理、成本内控管理流程及名录库相关管理规定,修订完善《杭州景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试行)》、《杭州景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成本内控管理办法(试行)》。
六
关于“项目管理还存在漏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责令景城公司以及集团相关部门对存在漏洞的项目相关信息进行核对,进一步核实多支付费用以及未追回明细,并追回相关费用。二是责令景城公司加强施工现场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审核流程,对货物清单及工程量清单实行施工现场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双签”审核确认流程。三是责令景城公司修订完善《杭州景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工程管理制度(试行)》。
七
关于“国有资产管理还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责令景城公司全额追回2018年春耕春播、2019年春耕春播农作物收割费,并开展法律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员工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切实增强维护国有资产权益的认识。二是采取提前发函催促企业缴纳相应租金的举措,针对逾期缴纳租金或拒不缴纳租金的企业,将通过法律手段予以解决。三是为进一步规范流转土地的租赁管理流程,提升管理效能,制定《杭州之江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流转土地租赁管理办法(试行)》。
八
关于“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还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强化从严治党工作,将管党治党与集团业务发展同部署、同落实,遵守《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通过召开集团2021年上半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等形式,把党委主体责任时时放在心上、牢牢扛在肩上、紧紧抓在手上。二是健全完善机制,自觉履行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职责,召开集团作风建设大会,并签订“一岗双责”两级责任清单,要求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对各自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及时部署、及时督促、亲力亲为、务求实效。三是进一步提升对党建工作议题重要性的认识,在党委会中将党建工作议题放在首位,确保及时准确地学习掌握上级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切实保障组织建设,发挥党建工作实效。
九
关于“抓党支部建设还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优化调整基层党组织架构,完成三个支部纪检委员增补事宜,并对三个党支部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情况进行督导,制定支部学习计划。同时,积极落实创建规范化党支部工作,组织各党支部对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开展规范化建设自查自评,不断提高“三会一课”质量,建立健全支部活动台帐。二是组织支部书记与支部委员代表赴市委党校参加第一批区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史学习示范培训班学习。同时,参与“争做新时代浙江组工人模范生”大调研和大讨论活动并开展“支部委员培训”,在活动中进一步明确支部工作内容、提升支部委员业务能力。三是完成全体正式员工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明确新入职员工党组织关系在转正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转接,对试用期及转接期间的新入职党员与普通党员进行统一管理,确保其能过好组织生活。
下一步,之江城投集团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抓好思想引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进一步激发干部队伍的精气神。持续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及时纠正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严惩顶风违纪行为,为打造“清廉城投”提供强有力的纪律和作风保证。
二是抓好后续整改。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加强检查力度,防止问题再度发生;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严格按照既定要求,加强督促检查,落实长效机制、一抓到底。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集团监察审计部联合相关部门就内控管理、财务管理、项目管理等方面对景城公司开展专项内部审计,并对重要事项进行必要延伸和追溯。
三是形成长效机制。在认真落实整改好巡察反馈问题的同时,高度重视建章立制工作,全面开展自查、自检工作,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理顺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企业文化体系,制定集团中长期发展规划。同时,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及薪酬考核机制,用制度管人管事。切实把巡察成果与加强党的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推动集团转型升级有机结合,确保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同轴共转,把巡察成果真正转化为推动集团发展的不竭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映。联系电话:0571-58112822;邮政信箱:西湖区双浦镇枫桦东路杭州之江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邮编:310024(信封上请注明“对之江城投集团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电子邮箱:zjctjcs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