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11月16日至2023年2月1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应急管理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3年3月28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市应急管理局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不移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以扎实的巡察成效推动工作。截至集中整改期结束,市委巡察反馈的10个方面31个问题,26个已完成整改,5个尚在整改中。
一、关于“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以“头雁”标准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今年以来已开展集中学习9次。
2.在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开展“强素质、转作风、保亚运、争先锋”队伍建设活动,持续开展现场业务培训、应急大讲堂、比武练兵等“大培训”工作。
3.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贯通,全面落实《杭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强化除险保安工作贯通,建立落实重点行业领域“除险保安”现场检查标准体系;组织“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行动,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分类实施重点领域安全培训;规范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修订《杭州市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指南》。
4.强化突发事件救援指挥、统筹和协调,进一步顺畅应急指挥体系,下发《杭州市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指引》《杭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领域突发事件现场指挥处置工作的通知》,完善优化“110”社会应急联动,建立突发事件市县乡应急联动机制,完善部门间应急救援联动响应机制。
二、关于“安委办发挥牵头抓总、指挥调度、督办落实作用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1.强化专委会专业统筹职责落实,实体化工业企业专委会办公室,建立应急消防协作机制;强化重点领域风险管控统筹,督促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商贸、消防、农机渔业、职业病防治等领域充分发挥专委办统筹协调作用,开展部门联合检查整治;强化安全生产巡查统筹,统筹安排多个层面的安全生产督查。
2.推进镇街应急消防一体化建设。按照《杭州市应急消防管理站建设工作规范》,全面开展镇街应急消防管理站达标建设,至目前全市已达标98家。
3.部署开展全市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形成底数清单、隐患清单和责任清单“三张清单”,市安委办联合市政府督查室定期开展区、县(市)全覆盖暗访,在杭州新闻60分、今日关注等栏目播放曝光。
三、关于“基层应急消防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仍有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1.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力量配置,明确技术检查员的配备要求,在拱墅区开展“应急消防管理岗”试点工作;出台《杭州市基层应急消防管理站工作规范》;加大应急消防管理站达标创建力度,实施“三年提升改造计划”;督促全市191个镇街完成企业底数清单、隐患清单、责任清单“三张清单”梳理。
2.加强应急管理宣传工作,强化运营提升体验馆作用发挥,开展应急(安全)宣教体验馆建设运营检查和问题整改;开展问卷调查,按需调整安全宣传“五进”侧重点;提高微信公众号、抖音号、视频号自媒体平台原创率和推送频率。
四、关于“风险管控还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1.强化隐患整治举一反三,印发《杭州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明确12个领域、103项重点行业(领域)攻坚整治任务;按照《进一步深化“60日隐患暗访督办闭环法”建立“七张问题清单”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举一反三整改常态化运作机制》要求,对各重点领域存在的普遍性问题隐患进行举一反三排查整改。
2.加强新型业态安全监管,构建新兴业态风险预警排摸机制,市安委办统筹推动市各专委办研判本行业(领域)面临的新领域新问题,梳理形成新领域新业态风险“负面清单”;开展杭州市非营运大中型客车安全隐患集中治理行动,建立杭州市非营运大中型客车安全监管协作长效机制;督促落实五部门《杭州市室内冰雪活动、剧本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协作机制》及《杭州市冰雪活动场所风险指南》《杭州市冰雪活动场所检查指引》。
五、关于“党委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全面从严治党有关内容;制定出台《杭州市应急管理局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局党委主要负责人每年开展廉政党课教育,与派驻纪检组长定期沟通会商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
2.强化直属单位党建工作。建立直属单位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情况检查考核机制,每年开展一次集中检查考核;坚持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对执法队党支部开展作风教育整顿。
3.强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专题学习;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规范细化年度清廉谈话工作内容;划分领导干部作风和能力建设的网格管理范围,实施干部纪律作风和能力建设的“一岗双责”和责任包干。
六、关于“作风建设方面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坚决整治“文山会海”,严格实施文件和会议处室配额管理,将文件绩效纳入干部工作绩效考核;严格文件审批流程。
2.开展“指尖上的形式主义”清理,规范数据标准,制定《杭州应急管理视频资源池点位标签管理规范》。
3.强化规范文明执法,加强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开展执法队作风教育整顿专项活动,出台《杭州市应急管理系统制服着装规定(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应急管理执法调查询问工作的通知》;开展执法办案“回头看”和重复处罚企业“回头看”;加强执法后整改闭环服务。
七、关于“廉政风险防控存在短板弱项”问题的整改情况
1.修订市应急管理局廉政风险“三张清单”,推行亲清联系“E”卡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组织开展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专项教育;制定行政执法内控制度,配套制定自由裁量补充细则,制定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出台《关于规范和加强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完善安责险制度体系。
2.强化内控制度修订落实。修订《杭州市应急管理局财务管理办法》《杭州市应急管理局合同管理办法》,梳理局内部管理制度形成汇编;加强党费核算管理,按规定建立财务账册,指定专人核算;规范合同管理,进行统一编号、统一归档。
3.制定《关于进一步从严从实管理干部的若干规定》,修订完善《杭州市应急管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管理规定》,开展违规借用人员的专项排查,梳理借调挂职人员,清退违规借用人员1名,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八、关于“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1.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组织学习党的政治建设有关内容;高标准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推动班子成员之间、分管局领导和党员干部之间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活动。
2.严格执行《杭州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工作规则》,落实议题预告;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重大问题必须实行集体讨论决定。
3.修订《杭州市应急管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管理规定》;制定《干部借调(挂职)审批报告表》,规范涉及转任、调任、借调、挂职等人事管理工作流程。
九、关于“干部队伍建设还存在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系统干部配备、队伍结构、交流轮岗等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制定《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交流轮岗实施办法》;制定年度年轻干部选配计划和培养措施;完成直属单位人员交流转任;落实《杭州市应急管理能力提升教育培训实施意见》,提升干部专业能力。
2.开展队伍思想形势分析;积极创建“应急铁军·安全先锋”党建品牌;出台《全市应急管理系统进一步激励干部队伍爱岗敬业担当作为实施办法》,提升干部归属感和荣誉感。
3.强化干部选拔、职级晋升工作过程精细化管理,规范干部选拔工作全程纪实;发挥试用期考核在干部选任工作中的评价和校正功能,动态调整优化岗位配置。
十、关于“基层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1.组织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开展“护航亚运会·应急争先锋”大考大赛系列活动;推行党员干部“先锋力”积分管理办法;深化“1+X”党建联建。
2.对基层党组织书记、委员开展专题培训;加强对直属单位党务工作的指导和帮带,常态化发送“党建工作提示单”。
3.严格落实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和《杭州市应急管理局党员固定日活动制度》;每月对党支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组织开展“沿着足迹学思想、牢记嘱托建新功”现场学习活动,丰富活动形式。
目前,巡察反馈问题大部分已经整改到位,集中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在巡察整改工作中,给予教育提醒3人,建立完善制度18项。
下一步,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将从集中整改阶段转入日常整改阶段,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继续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不放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巩固整改成果;对尚未完成的整改任务,盯紧盯牢,保证按期整改完毕;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项目,做到紧盯不放。二是继续落实廉政主体责任不放松。把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作为重点,强化主体责任意识,筑牢思想防线,强化监督约束,严格执纪问责。三是继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不放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把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在推动我市应急事业高质量发展上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5259603;邮政信箱:杭州市上城区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C座23-24层,邮编:310016。